深夜。
月奴侧躺在薛绍的臂弯里,呼哧哧的喘着气儿,翻过一条腿来用小腿压着薛绍,又伸出指尖儿抹了他胸口的一滴汗,轻轻划着圈。
“公子今日好生厉害,月奴腿都软了。”
薛绍就笑,抬起手掌在她后背摸了一把,一层细汗。于是道:“让我起来,打点热水洗洗。”
“公子躺着,哪能让你动呢?”月奴马上起了身来,很利索的就下了床。
薛绍双手枕着头,侧眼看着她裸露的婀娜背影。
虽然已经生过了一个孩子,但月奴的身材没有半点走型。她的双腿十分修长而匀称,绝对的黄金比例。因为常年修练腿功,这双腿紧致而圆润又没有瘦骨之感。当了娘的人,她的身上仍然没有一丝的赘肉,丝毫不像别的邻家妇女那样变得一身皮肉松垮垮。
月奴的身材,仍是薛绍见过的最好的。
薛绍翻了一下身准备拿床头的壶倒水喝,月奴正担着一大盆热水进来了,忙道:“我来,我来!”
薛绍笑道:“我又不是残废。”
“得加点热的再喝。”月奴挺蛮横的把壶抢了过去,从门外燃着的小铜炉里掺了点热开水进去,觉得水温合适了才倒上一杯递给薛绍,笑嘻嘻的道:“喝吧,你一身是汗的,这样才不会受了湿气。”
薛绍看了她一眼,“你也把衣服穿上吧,别着凉了。”
“好。”月奴倒是答应得干脆,便将薛绍的将军服穿在了身上。两人身高虽是相近,但薛绍的骨架身材显然宽大壮实许多,月奴穿在身上显得很大,很滑稽。她哈哈的笑,然后学着薛绍的模样背剪起手,粗着嗓子道:“此一战,兄弟们都辛苦了。我军已然大胜,并砍了噶尔钦陵的狗头。待回师帝都献贼首于厥下,本帅要与兄弟们痛饮三千觥,不醉不归!”
薛绍正在喝水,差点一口就喷了出来。
狗头?!
月奴自己也哈哈的大笑起来,“穿上公子的衣服,真有趣!”
“别玩了,赶紧洗洗上床来。”薛绍笑道。
月奴马上就忙活了起来,先用热水给薛绍擦遍了全身,然后自己也细细的洗了一遍,两人又偎在了床上。月奴习惯性的一伸手就抱住了薛绍的脖子。
薛绍一直不喜欢这样睡,因为会有窒息之感。为此他经常说她,但月奴睡着了总会不知不觉的又抱上他的脖子。薛绍曾经问她,为何总有抱脖子?她说我也不清楚,总感觉这样抱着才踏实,这样公子才不会突然跑了。
薛绍觉得,大大咧咧的月奴,内心深处其实是极度缺乏安全感的。
“来,抱紧一点。”薛绍的手从她脖颈后弯过,抱住了她的肩膀。
月奴挪了挪身子,脸上露出满足的微笑,在薛绍脸上轻吻了一口,“公子,你真好。”
“我对你好,是应该的。”薛绍说道,“以后我会一直对你好。”
“嗯!”月奴激动的点头,又在薛绍脸上亲了一口,“我好想再给公子生个女儿。一儿一女,齐全了最好!”
“一个哪够?”薛绍笑道,“我们还这么年轻,以后还会有十个八个的。”
“那最好不过了!”月奴笑嘻嘻的道,“最近我每天都在想,等我们打完仗回去,定国肯定都会说话了。他会最先叫爹,还是最先叫娘呢?”
薛绍笑道:“那肯定是娘。”
“叫爹好!”月奴笑嘻嘻的道,“我觉得我辈子只干了一件正事,就是给公子生下了定国。每逢我看到你抱着他,我心里就高兴死了。再要听到他叫你爹,那我会高兴得跳上屋顶的!”
薛绍哈哈的大笑,“至于吗?”
“真的至于。我没读过什么书,无法形容那种高兴。”月奴说着闭上了眼睛,“那感觉就像是……我就是这天底下最幸运的人。拿任何东西去跟我交换,也换不走那种感觉!哪怕有一天我都要没了性命,我也不想失去这种感觉!”
“月奴,那叫幸福。”薛绍微笑道。
“幸福?”月奴睁开眼睛,眨了眨她湖蓝色的眸子,认真的道:“原来,这就是幸福吗?”
“嗯。”薛绍微笑,轻抚她如同锦缎一样光滑的后背。
“难怪我对幸福的感觉如此陌生。”月奴说道,“因为我生来,就没有见过我的父母。”
“……”薛绍愕然怔了一怔,将她抱紧,“以后,你只会更加幸福!”
六日后。
斥候急报,噶尔钦陵全军发动,做攻击之势。他们的军中出现了一批庞然大物,比一般攻城用的冲车要大,而且车子的前面多了一块大隔板,板子上面敷了厚厚的一层黑乎乎的东西,像是糊上去的稀泥。
薛绍不由得在心中称赞起噶尔钦陵,他虽不懂物理化学倒也聪明,居然能想到利用这样的大型冲车防备弩炮。其实火药这种东西再如何厉害,也最多只能用作辅助,无法真正的主宰战争。毕竟现在的各方面的条件,都还不足以大批量的制造热武器。
战争,终究还是要靠“人”来决定胜负!
“那就打吧!!”
薛绍对全军下达了作战命令:战至最后一人,也要死守凉州!
在推翻无数个破敌方案之后,噶尔钦陵最终做出了一个返璞归真的决定:强力攻城,把凉州当成长安来打!
十几辆大冲车,排成了一线往周军的城堡推去。
说它是冲车已经不准确,因为一般的冲车只是用来撞门,噶尔钦陵的冲车几乎是他“原创”发明的。它几乎和薛绍筑的城一般高,体型庞大有如移动的碉堡,前方竖起一块厚实的防火大板,车腹内有几十个人强力推动。一大排冲车连成一排,有如移动的防爆城墙。
车后则是藏了云梯和准备攻城的敢死军士,车阵后方是他们最精悍的骑射手,再后方则是茫荒漠如大海的攻城步卒,那无数的巨型云梯显然是针对凉州的高大城墙特制的。
薛绍站在高高的瞭望塔上,看着茫茫无涯的吐蕃人群,心里只有一个感觉:人命,真的是不值钱了!
号角吹响,鼓声震天。
战斗,很快就打响了。
吐蕃人发出了歇斯底里的怒吼,不怕死的朝凉州的军堡冲来。茫茫一片,有如黑色的怒涛。排走在前排的大冲车,像笨茁又野蛮的巨人,稳稳的朝城墙走来。
党金毗手执令旗站在城关之上,咬牙看着前方的敌人,愤怒的挥旗而下。
“放!——”
“嘭嘭嘭——”
伏远巨弩带着惊雷般的怒吼,冲向了敌人。剧烈的爆炸声很快在敌群中响起,一朵朵黑色的火莲在他们当中炸开。有的落在了冲车上,有的落在了人群中。巨大的冲车被炸之后几度摇晃,前面的大板虽是碎裂了但居然没有倒下,后面的军士受到了强烈震荡,但性命无虞。
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吐蕃人不再惧怕这样的“天降神威”了,他们仍旧不怕死的朝前冲来。那破烂的冲车,倒比以前冲得更快了!
党金毗的脸皮直抽筋:吐蕃蛮子,居然不怕死!
“放!”
“嘭嘭嘭——嘭嘭嘭——”
伏远巨弩连续发射,无数的黑色火莲炸响在吐蕃的人群当中。有三座冲车被散了架,很多人肢体不全的惨死当场,战场中四处燃起火来,发出刺鼻的焦臭味。
然而,吐蕃人冒着黑烟冲过烈火,更加凶猛的冲了上来。
党金毗几乎是抹了一把汗,“再放!!”
连绵不绝的伏远巨弩不停的发射。吐蕃前军死伤十分惨重。十几辆大冲车只剩一半还能动。
但是他们剩下的人和剩下的车,仍在十分凶猛的朝前挺进。
薛绍在瞭望塔上看到这一幕,心中也是震撼,难道他们根本就不是人,而是不知死活、不知恐惧、甚至不知疼痛的兽人大军?!
就在这时,噶尔钦陵的第二梯队人马发动了。一样的整排大冲车,一样的跟着大批准备攻城的步卒,而且两翼各多了一队精锐骑射手。
他们吹响了号角,隆隆巨声震荡苍野。
薛绍亲自挥动了令旗,全军所有的战鼓震震敲响,无数的弓箭手从城头的女墙冒了出来,严阵以待。
噶尔钦陵和薛绍,几乎是同时喊出了一个字:“打!!”
茫茫如潮水的吐蕃人,汹涌澎湃的朝凉州城冲来。密密麻麻如同狂风骤雨般的箭矢,从凉城城头铺天盖地而下,落在了吐蕃人的人群之中。
在这样的大集团军队作战之中,火药的远程杀伤力就显得十分有限了。就算现在薛绍拥有十几尊大炮,也未必能阻止悍不畏死的吐蕃人前来攻城。
战场上,最恐怖的永远是不怕死的人。噶尔钦陵敢用活人去吸引薛绍的火力,敢用人命去给自己铺下一条攻城之路,这是他最狠的地方!
薛绍拥有得天独厚的地理和“科技”优势,但这显然还足以主宰这场战争的绝对胜负。
仗打到了这份上,终于是到了真刀真|枪你死我活的最惨烈时刻。
薛绍亲自提刀上了战场第一线。虽然十万将士全都不需要他亲手去杀敌,但这能够最大程度的鼓舞士气。
“谁死后刀上没有见血,谁没有带上敌人的性命一起闭眼——他的尸体都将满带耻辱!!”薛绍双眼发红声音都已嘶哑,太一御刀高高举起——
“我的袍泽弟兄们!”
“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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