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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2章 第二十七枝红莲(八)(1 / 1)

8、

路捡是个很听话的孩子,性格也十分乖巧,虽然什么都忘了,一切需要从头学起,可他这样讨人喜欢,大家很难觉得他烦,尤其是他笨手笨脚的,看得出来出身必定非富即贵,却也会努力跟在谢隐身边学怎么生火怎么抓鱼怎么做饭,时常将自己弄得狼狈不堪。

不过他最喜欢的还是跟着叶羲禾,好像是第一眼看见她之后,就把她当成了最重要的人。

因为没有了记忆,连一些常识都不记得,闹出不少笑话来,让本来就很欢乐的旅行变得更加欢乐。

路捡尤其喜欢叶夫人,将她当成母亲一般敬爱尊重,跟着谢隐烧开水褪鸡毛时,少年突然感慨道:“隐哥,我从前肯定没有现在这样开心。”

他手里抓着一只褪去了毛的野鸡,因着身上还有些细碎的毛需要仔细拔掉,所以一边拔毛一边这样跟谢隐说。

他并不是说好听话骗人,而是真心这样觉得,这种幸福快乐的感觉对他来说非常陌生,不像读书认字,本身就会只是忘了,所以一点就通。

他不想去追问自己从前叫什么名字,又是什么身份,为何会被人追杀,身上隐瞒着什么样的秘密,这些他通通不想知道了,他只想跟他们永远生活在一起。

谢隐含笑看着他:“那你要珍惜当下,并且以后也要一直这么快乐。”

路捡傻笑两声,抬手摸了下脸,立刻给那俊秀的脸蛋增添了一点水迹,顿时整个人都傻了。

小少年虽笨手笨脚这也不会那也不会生活甚至无法自理,但属实是爱干净,拔鸡毛的水味道很重,他手里又抓着鸡,只好喊叶夫人:“娘!娘!”

叶夫人跟叶羲禾在河边洗野果,走过来问:“怎么了?”

路捡坚持要喊她娘,叶夫人白捡一孩子,喊就喊吧,这孩子也实在可怜,昏迷不醒发高烧时一直喊娘,瞧着就是个没人疼的。

“我脸上沾了水,好难闻。”

路捡一脸快哭的表情,叶夫人用手绢沾了水给他擦了好几遍,他睁着圆溜溜的眼睛看着她,“娘你真好。”

叶夫人无奈极了:“是是是,娘好,你可要小心这些,别再用手抹脸了啊。”

路捡乖乖应了声,继续认认真真蹲着给鸡拔毛。

方圆几里都没什么人烟,但景色却是极好的,自打救了路捡,谢隐一行便没有进城,伴随着愈发南下,距离捡到路捡的地方越来越远,追兵也愈发少了,城门口盘问的官兵亦是愈渐正常。

路捡现在还穿着谢隐的衣服,他个头比谢隐矮一些,衣服穿在身上有点大,叶夫人跟叶羲禾都擅女红,便给他改小了些,而且他面上常常天真带笑,一点都看不出阴郁,身体也恢复的极好,活蹦乱跳的,任谁都想不到一个月之前他还躺在马车里,除了眼睛能眨两下,其他部位全都不能动呢!

总之就是个很活泼,对外面的一切都非常好奇的小孩儿,人虽有点跳脱,却又不会没规矩,喜欢跟着叶羲禾,又不会靠她太近,明明是他比叶羲禾大,表现的却像自己才是弟弟一般。

叶羲禾是独生女,从不知有兄弟姐妹是什么感觉,太叔铸倒是弟弟妹妹多,可那人冷心薄情的程度令咋舌,在他身上看不见丝毫长兄风范,所以她也不懂自己应当怎样对待路捡才好,跑来问谢隐,谢隐只笑着跟她说:“要你自己舒服,不必为了别人委屈。”

叶羲禾似懂非懂,但她跟路捡确实相处的很好,两人常在一起玩耍,谢隐又额外买了一匹马,春光明媚、风和日丽,到处都是欢声笑语,这样快活的日子,真希望时间能永远停留在这一刻。

独自一人留在京中教学生们读书识字的叶秀才,心态是一点一点崩的。

每个送孩子来私塾的家长都要问一声,说小叶先生哪儿去啦?叶秀才告诉他们说小叶先生去云游了,不知何日归来;然后人家就问,那叶夫人哪儿去啦?叶秀才回答说夫人担心女儿女婿两人上路身边没个长辈看顾,所以跟着一起去了;最后人家问:那叶先生你咋不去啊?

叶秀才怨念极深,我咋不去,你说我咋不去,这不是还得养家糊口吗!

夫人走的第一天,想她。

夫人走的第二天,仍然想她。

夫人走的第三天,开始胡思乱想,她在外头会不会遇到危险?会不会生病?会不会像自己思念她那般思念自己?

夫人走的第一个月,叶秀才已经写了绵绵情诗二十首,有感而发的小文章十数篇,其中十份里大概能有一份是担心女儿顺便担心下女婿的,可谓是一片慈父之心感天动地。

叶秀才扒着手指头数啊数盼啊盼,你说这春天过去了,夏天也过去了,都秋天了,怎么还不回来呢?难道真的要等到明年的春暖花开?

那、那今天他岂不是要自己在家里过?!

叶夫人每个月会寄一封书信回来,所以叶秀才知道她们半途捡了个少年,他先是在心里感叹了下夫人心善,随后忧愁不已,这又多一张嘴,他更不能走了,还得多收点学生才行。

这一日,叶家私塾来了位不速之客,叶秀才是见过的,当初上门提亲的正是此人,也是女婿的亲大哥……哦不,前·亲大哥,太叔家的嫡长子,如今官居正四品太常寺少卿的太叔铸。

年纪轻轻便爬到这样的位置,绝不是普通人。

叶秀才有些怕他,毕竟人家是大官自己是白身,且女婿之所以跟太叔家断绝关系,便是因为这位长兄,看他这一表人才、文质彬彬的模样,怎么也想象不出他恼羞成怒赶弟弟离家的情景。

知人知面不知心,叶秀才谨慎极了。

太叔铸好不容易腾出手来可以收拾谢隐,他的确是喜欢叶羲禾,可这种喜欢太浅薄,毫无尊重可言,所以他想念她,却又能冷静理智地选择暂时放弃她——难道他不知道,如果谢隐不是谢隐,换作任何一个男人,会眼睁睁放着年轻美丽的妻子一下不碰?

如果男人强迫自己,个头娇小力气不大的叶羲禾要如何反抗?

太叔铸会恨不得杀了强迫她的人,但更会对“失贞”的叶羲禾因爱生恨。

他就是这么个自私自利蛮不讲理之人,谁要跟他讲真情,那才是傻子。

也不要相信从他口中说出的话,因为他惯会骗人,看他的妻子对他如何死心塌地就知道,他很擅长伪装,看起来格外真诚,要知道他的岳父可是当朝丞相,连丞相大人都被他欺骗过去了,更何况叶秀才?

也就是跟太叔铸比起来,叶秀才更信任谢隐,所以才存了个心眼,觉得会把弟弟赶出家门一分钱不给,据说还想把羲禾留下,因为羲禾是太叔家出的聘礼娶进门的,这样的人,笑得再和善,叶秀才都不敢跟他多说话。

太叔铸此番前来是为了询问谢隐跟叶羲禾的去处,他原本想着叫人去往叶家,拿叶家夫妻威胁叶羲禾,她那点小胆子必然会立刻屈服,甚至主动献身,结果派去的人说叶羲禾根本不在叶家,就连老三也失踪了!

叶秀才面对太叔铸,心里怵得慌面上笑呵呵:“太叔大人大驾光临,不知有何贵干?”

太叔铸微微一笑,端的是一派温文尔雅,只是跟谢隐相处了几个月,一个人是真的温和还是假的温和,伪装的再好,假的终究赶不上真的。

“我到底是太叔寅的兄长,当日与他争论,害得他被逐出家门,心中十分愧疚。这些时日,也很是挣扎,终究是放心不下,因此前来见他,还请叶秀才帮个忙,请我三弟出来。”

叶秀才哦了一声,往太叔铸身后伸长脖子看半天,太叔铸没弄明白他看什么,叶秀才好心道:“是这样的,你不是说来看隐哥儿吗?当初隐哥儿从你们太叔家离开,连套换洗衣物都没拿,衣食住行是样样拮据,如今太叔大人来看弟弟,想必会带些他惯用的东西来,怎么,太叔大人没带?”

太叔铸当然没带!

他怎么可能带?

说什么来看弟弟,那就是托词,谁要是信了谁才是傻子呢!

他面色僵硬了下,道:“叶秀才,不知我三弟现在何处?我今日前来,其实是想请他回家,家中父亲祖母多有想念,还请叶秀才成全。”

叶秀才心想女婿说得果然没错,一个人光嘴上说没有用,要看他的实际行动,瞧这太叔铸说得天花乱坠,其实根本不是出自真心。

他更不会像太叔铸透露女儿女婿的踪迹,太叔铸在人前向来好面,他忍住怒气没有拂袖而去,勉强给叶秀才作了个揖算是礼遇,随后道别。

他可能不知道,他对叶秀才的轻视就差没写在脸上。

是,他是正四品的大官,当年风采过人的探花郎,而叶秀才只是个屡试不第的白身,可他口口声声对叶羲禾说喜欢她、想要她,以后要她做自己的正妻——却为何这样敷衍对待生养她的爹娘?

男人的爱虚假无比,也许连太叔铸自己都不知道有几分真实。

他一走,叶秀才赶忙写了封信告知妻女与女婿,两边通信所用的信鸽乃是谢隐亲手所养,十分机灵通人性,太叔铸叫人盯着叶家,却不曾想信件并非走的驿站,自然是什么都盯不出来。

流落民间多年的四皇子一朝回宫,今年却在离宫途中遇刺,甚至迄今未寻到尸首,皇帝夜不能寐,大病一场,如今朝中正是大皇子与二皇子的地盘,两人争得你死我活,皇帝也没心思去管了,他一心惦念着小儿子,哪怕知道肯定是凶多吉少,只要一朝没找到尸体,他就不相信小儿子已经没了。

再继续这样下去,皇帝估计撑不了多久,这让站队三皇子,始终坐岸观虎斗的太叔铸感到志得意满。

跟支持大皇子的岳父不同,太叔铸表面看似站在大皇子那边,实则却是三皇子的人,他怎么可能去帮岳父?那样的话,若大皇子登基,郑丞相权势更重,而且大皇子根基稳固,即便自己投诚,日后从龙之功,也不过对方随意施舍。

那样的话,他要什么时候才能摆脱妻子娘家的掌控?

又要什么时候才能正大光明的纳羲禾过门?

三皇子就不同了,三皇子母族不显,与另外两位皇子比起来优势不算太大,但本身却精明强识,又知情识趣,与太叔铸真是一拍即合,两人瞬间达成共识,一在明一在暗,都在谋划那天底下最重要的位子。

四皇子的死,肯定是大皇子二皇子这两人其中一个的手笔,因此太叔铸经由三皇子授意,也在真情实感地去寻找四皇子的踪迹。

只要四皇子活着,大皇子与二皇子就不会注意韬光养晦的三皇子,谁叫皇帝实在是太偏爱这个在民间长大的小儿子呢?

偏爱到让人忍不住害怕,他迟迟不立太子,是不是打算将位子传给幼子?

太叔铸这段时间因四皇子遇刺一事,忙得有家不能回,偏偏遍寻不着四皇子的踪迹,他个人感觉四皇子应当是死了,可找不到尸体,那样重的伤,脑袋上破了碗大的洞,又被一剑穿腹,这要是还能活下来,除非得遇到神仙给他颗金丹!

早就忘了自己是谁,连怎么用筷子都不记得的四皇子,此时此刻正跟个小孩儿一样撅着屁股在地上刨坑准备做叫花鸡,两只手上全是泥巴,和完了还要往包裹着鸡的叶子上拼命涂抹,玩得不亦乐乎。

叶夫人看得头都疼了:“这真的能吃吗?埋到土里用火烧……那得多脏呀!”

叶羲禾也有点怵得慌,惟独谢隐笑吟吟的:“可以吃的,到时候让路捡先吃,你们确定了没有毒再吃。”

“隐哥!”路捡扭过头,一脸不敢置信,“你怎么能这样说我!”

他的心要碎了!

谢隐笑个不停,叶夫人跟叶羲禾也笑个不停,于是满脸灰的路捡亦跟着傻笑起来,继续往叶子上糊他的泥巴。

平时如果不进城,而是在外露宿,帐篷搭好后,大家围着火堆做饭,谢隐会讲故事,讲纵横江湖的侠客、腾云驾雾的仙人、诡谲多变的妖魔……其中这叫花鸡就是故事里的,路捡听了之后踊跃表示想试试,少年这样有想法,谢隐当然要满足。

路捡是个很有想法的人,他不像这个时代的大多数男人那样霸道专|制,他身上的因果之线连光芒都是柔和的,看得出来,他应该是在充满爱的环境中长大,而且被教养的很好。

留在谢隐身边后,他更是学了不少从前没有的东西,从不觉得谢隐离经叛道,反倒频频点头。

这样嘴甜会说话又很活泼的人,一点都不讨人厌,叶夫人可喜欢他了,一开始被叫娘还有点无奈,后来对着路捡都自称娘。

“熟了吗?隐哥,你说熟了吗?”

谢隐无奈道:“你已经问了几十遍了,没有没有,还没有,至少还要再等半个时辰。”

路捡捂着肚子,饿得弯下腰,叶羲禾递给他一块糕点,他却拒绝:“不行不行,要是娘跟你都不吃,那我得一个人吃完,现在吃了,一会儿吃不下了。”

熬呀熬,终于熬过半个时辰,谢隐刚说可以,路捡就开始激烈刨地,然后圆咕噜咚的叫花鸡现世,还真别说,虽然外表黑漆漆脏兮兮不起眼,可那叶子一扒开,瞬间肉香四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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