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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为第三人称
很多年后,我拥有了很多房子。
在异国他乡的洛杉矶在寸土寸金的上海还有我曾梦想在那养老的南京,我母亲的故乡湖州。每一栋房子,都被我用无穷尽的粉色包裹起来尽管叫设计师吐槽个没停却依旧俗套又深得我意像每一个女孩都本该永不老去的公主梦那样,永远不改年轻。
可其实啊我最常梦见的依旧还是从小住到大的那个大院,那面可恨的、斑驳而先所有人之前老去的红墙。
我总梦见那男孩坐在墙头,撑着下巴永远以一副好整以暇似的派头看向我。
七岁时,他说:“我不是保护你我谁也不保护。”
九岁那年他说:“说好了去就别扭扭捏捏的,我不会食言。”
十七岁时,他说:“小胖子你这样就挺好。”
十九岁那年他抱过我,说:“小胖子不是小胖子了,我还是宋致宁。”
对啊红墙掉了好多层灰我们长大了好多岁,可宋致宁还是那个宋致宁。
宋致宁还是永远不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