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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4 章 第一百一十四章(1 / 1)

[欧巴]

“我爸是整个家族当中第一个生意人。当然,他的初衷很不光彩,我爸想要挣钱是因为希望能在英国独立生活,而他之所以有这个愿望,是因为他想吃牛排。”潘德小姐笑得肩膀都在颤抖,“你知道,我爷爷在他出国之前反复叮嘱,‘瑞提什,偷偷尝试荤腥,可以,但你绝对不能喝酒、吃牛肉或者和外国人发生关系,知道吗?’我爸把这些嘱咐冒犯了个遍。”

我被她的语气逗笑了,问:“但如果是其他种姓的印度人,就没关系?”

潘德小姐点点头:“是啊,因为他是男性,这方面更宽松一些。”

这话让我生出些既视感。我岔开话题:“当时你的亲人都茹素?”

“现在也是一样的。我哥哥也不吃肉或任何蛋奶制品,他是严格素食主义者。”她顿了顿,“还记得刚才那个表亲吗?他父亲是我们的叔叔,我跟哥哥在他抚养下长大。”

我皱着眉:“你父母呢?”

“这就是为什么我说这个故事很长。”潘德小姐看向沙发一角,慢慢措辞,“我们是同父异母的兄妹。哥哥的妈妈和我爸没什么感情,后来我爸在英国的时间比较长,他们就分居了。离婚是很后来的事,因为这对我们的家庭来说很难实现,而且女方的名誉方面会受到比较大的影响。他们一致同意拉吉夫——就是我哥哥——被带回潘德家抚养,而我爸是个很坏的例子,所以哥哥一定要留在印度。他直到大学才被允许出国。”

我吸了口气:“嗯,拉吉夫。”

“嗯?”

我回忆了一下那个纺织集团的名字,道:“那就是你父亲创办的产业,是吗?”

潘德小姐捂着嘴:“我们那么有名吗?”

“呃。”我看了看她,坦白了先前无意中的发现,“我真不是故意的,只是第一次看到那样带客人名字的店标,顺手在照片墙上搜了一下。”

她眼中并无恼怒之意,只是隐晦地说:“你真的很擅长捕捉重点。”

我又一次认真道了歉。

潘德小姐揉揉我的发顶:“没有人在怪你。不过织唛并你没有想象中那么贵,我的裁缝在湖州订的,有我哥哥的、我的还有两位亲戚的,每人一千个。你知道湖州吗?”

我点点头:“在苏州对面。我没去过。”

她眯着眼睛:“苏州在浙江省?”

“在江苏省。”我比划了一下。

潘德小姐耸耸肩。

“你的织唛用完了吗?”我问。

“还早得很。”潘德小姐笑起来,“我只在西装上用。拉吉夫要求衬衣上也缝这个,他总是有这种很奇怪的要求,总之他的那一千个早就用光了,已经订了第二批。”

我跟着笑:“也许是为了企业形象?”

“他也这么说。可是谁会看你衬衫的内标呢?”

“你说得对。”我点点头,“对了,之前你提过你的裁缝是家里的朋友?什么是‘家里的朋友’?”

潘德小姐小声说:“就是世代和我们住在一起、并提供一些服务的人。”

噢。仆人。

我又觉得好奇又怕冒犯到她,但还是问出了口:“你们甚至有一个种姓的意思是‘为潘德家做衣服的人’?”

她摇摇头:“不是的。传统上来说,她没办法从事除了提供清洁服务以外的工作,做西服是她的志向所在。我爸刚好很乐意干一切事情去和家里唱反调,所以资助了好几个人到国外念书。”

我认真听着:“我想他一定试着争取过。关于你和你哥哥……”

潘德小姐沉默了很久。

半晌,她道:“我爸比我妈大十三岁。他刚成为一个成功商人的时候我妈还在成天跑艾治尼公园——嗯,是曼彻斯特本地一个足球俱乐部的主场球场,我妈除了跳舞就是看球。”

“他们怎么认识的?”

“我不知道。”她眨了眨眼,语气又轻快起来,“我妈声称他穿着曼城队的队服看上去过于耀武扬威,所以她毫不客气地就要求他站远一点儿,而我爸则表示他对我妈的初印象是,我引用原话,‘一个漂亮的曼联球迷疯女人’。他们相识于曼城五比一打败曼联的那场比赛现场,我认为两个人是一见钟情。”

“我知道曼城。”我说。孙继海在曼城踢过比赛,那时男足还不算彻底落寞,偶尔能从同学口中听说英超的比赛情况。

潘德小姐笑着解释:“这两支队伍是宿敌。我爸当时并不看球,他那天是跟生意伙伴一块儿去。当时距离希尔斯堡惨案还不到半年,利物浦对诺丁汉森林,看台很不幸地发生了垮塌事故,一些球迷在悲剧中丧生……无论如何,我还是很感谢他们抢到了门票。不然也没有我了。”

“哇喔。”我感叹道,“听上去你是个关于足球历史的专家。”

“我不是。但我妈是。你肯定不会相信,直到缅因路球场被拆除之前,我妈每年夏天都带我去门口拍照——穿着曼联球服。让他们相遇的那场球赛就发生在缅因路。”她笑个不停,“但我还是要谢谢她,正是因为这样我才没有在印度过过生日:后来我就去美国了。”

我算了一下:“所以比赛发生在……90年?”

“再往前一年。”潘德小姐扶着脸,“我知道,有点让人惊讶。他们确实是闪婚,而且一下子就有了我。”

“你父母好浪漫。”我说。

“怀孕和生产这件事对我妈造成了很大影响,我是指生理上。”潘德小姐笑意渐渐淡了,“她在我上小学以前退役做了裁判,我们不是每天都能见面。我爸也很忙,他有想过把我接去英国,他有一部分生意在那边,而且外公外婆还有我的一个姨妈也在曼彻斯特,他们可以照看我,甚至也表示愿意照顾拉吉夫。但这个计划没能最终实施。”

我点点头,没有多问,只是把她抱在怀里。

“后来就变成了我妈平常住在孟买或者曼彻斯特,再算上阿麦达巴,我爸因为生意的关系三地来回跑;我和哥哥周末在阿麦达巴,上学在孟买。”

我皱着眉:“孟买和阿麦达巴不在一个邦吧?你们得坐至少一个白天的车?”

潘德小姐望着我:“坐飞机大约是一个小时,还好。”

坐飞机?

我回想了一下九十年代我的生活。

“你感到震惊的是哪一部分?”潘德小姐的表情变了,“‘哇,印度的小城市居然有机场’,还是我和我哥哥坐飞机往返?”

我心虚地缩着脖子:“我能说‘都有’吗?坦白讲,考虑到年代,那时我家坐一次飞机还是件会拍照留念的事呢。”

“第一,阿麦达巴不是小城市,本地机场据我所知,在四十年代以前就已经建成了;第二,也不是所有人都有这个条件,不管是二十多年前还是现在。我不想你低估或者高估印度。”潘德小姐垂着睫毛,“而且我也知道自己从小就享受着特权。我没有为此感到骄傲。”

在说到最后那些话时,她看上去有点儿难过。

“谢谢你,桑妮亚。”我当即道,“谢谢你没有责怪我有些滑稽可笑的刻板印象。”

潘德小姐轻轻摇着头:“我也想要谢谢你。”

我犹犹豫豫的:“谢谢我讲出我那些愚蠢的猜想?”

“谢谢你愿意相信我。”她用手背蹭了蹭我的脸,“你比我想象中要勇敢多了,只要我点明一个问题你就会立刻做出相应的改进。我真的很高兴你能直接说出来,而且也把我的解释记在心里。你让我觉得很温暖,姚。”

“这没什么。”我有点不好意思,好像错领了功劳的小孩儿,“也许是因为我还算比较聪明。”

她又摇了摇头:“我觉得是因为你具备勇气。”

“好吧。”我抿了抿嘴,“我想你和拉吉夫一定也是非常勇敢的孩子。常年奔波的另一面是,周一到周五,你们能和父母待在一起。”

“我不知道拉吉夫怎么想。他和我妈还算投缘,不过两个人总是很难被联想成母子。拉吉夫最可能烦恼这种问题的时候我还在上小学,他就算想要倾诉,也不会挑选我。”她耸耸肩膀,“但我是开心的。因为我不够——”她竟有些心虚,对上我的视线,立刻换了词,“为了增强我的‘纯洁性’,我被迫背了很多诗节。《吠陀经》几乎全是诗,而且对音调有非常高的要求。你可以想象如果我留在阿麦达巴会过着怎样的生活。”

我点点头。

“从更正面的角度来考虑的话,这至少说明叔叔一视同仁。”潘德小姐别过目,“除了这个以外,他还算是个值得尊敬的长辈。而且他对我们确实很好,在教育上也很费心——尽管是用他的方式。”

我举起手:“你想要我把‘混蛋’的用词修正为‘他混蛋的一部分’吗?”

潘德小姐笑起来:“那倒不用。我也当面诅咒过他,发誓说我永远不会学梵语或者印地语,并且这辈子都不会再写哪怕是一个天城文。”

她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几年前他心脏病发作去世了。”

那份叛逆似乎在时间的风中转瞬即逝,而此时此刻,她眼中的悲伤又开始凝结。

“噢。”我注视着她,“我很遗憾。”

潘德小姐摇摇头:“我只是在想,这个生日的结尾好奇妙。我几乎没讲过这些事,就算是跟拉吉夫或者彼得也没说过,然后今晚就像被戳破了的气球一样全都讲给你了。”

“我很高兴能听你说这些。”

她瞥了我一眼,掩饰笑意,说:“我会希望这是你的真心话。”

“还有。”

“嗯?”

我眨了眨眼:“你的生日还没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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