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平四年秋,袁术称帝于寿春,大封群臣,天赐祥瑞,天下惊诧。
袁术称帝的时的场面,已经不能用宏大来形容了,王城寿春直接晋级为准帝都级城市,用神迹二字甚至都不足以形容此番巨变。
寿春发生的这一幕以飓风般的速度传入天下诸侯耳中,正在誓师准备出征的三路讨袁联军也戛然而止,大军在边境地区徘徊。
刘备、曹操、貂蝉三股讨袁军主力纷纷停下脚步,就寿春一事进行详细的商议。
三人都不是蠢人,非常清楚养虎为患的道理。如果是单独的一家军队,根本就不用停,反正已经彻底得罪死袁术了,就是打不过也要打,绝不会像现在这样磨磨叽叽。
然而,坏就坏在现在三人是联军状态。
曹操与貂蝉之前还在火拼呢,想要他们尽弃前嫌,通力合作,那可就麻烦了。而且一旦组成联军,就免不了出现什么谁当先锋谁殿后的问题,如何配合调度也是大问题。
如果是之前的袁术,那没什么好说的,以曹、刘、貂三家的实力,直接A过去就行了,飞龙骑脸怎么输?
可现在,形势又有些不同了。
诸侯之中没傻子,商戢能想起的事,没道理其他诸侯想不起来,袁术的这番变化让诸侯们立即联想到当初哪位魔威盖世,差点横扫天下的天下第一诸侯——董卓!
董卓当初的一百零八魔将,其中绝大部分都是默默无闻之辈,谁敢肯定袁术会不会也突然变出一大串顶级诸侯出来?
然而还没等刘备三人吵出一个大概出来,袁术军,不对,现在应该称作仲军的军队就开始主动出击。
不过袁术又开始没有将目标瞄准刘备三人,他直接挥师南下,以李丰为大将,率二十万大仲护国军,百万大仲悍卒,三百万常规军队进攻偏居一隅的刘繇。
面对着突如其来的闷头一棒,刘繇整个人都傻了。
他之前被袁术欺负得很惨,堂堂扬州牧,实际辖区范围仅剩下会稽郡南部和豫章郡,扬州的精华部分全都被袁术占领,一度成为混得最惨的州牧。
之所以是一度,那是因为当前混得最惨的诸侯是公孙瓒与孔融,一个已经嗝屁,另一个不知所终。
不过被袁术蹂躏几次之后,刘繇也学乖了,将势力范围主动收缩,偏居扬州南部的蛮荒之地,一副我惹不起还躲不起的架势。
刘繇认怂之后,袁术也没再继续找他麻烦——主要是扬州的精华之地都已经被占据,剩下的偏远之地袁术根本看不上。
刘繇就这样默默的躲在墙角当起了隐身人,过起了今朝有酒今朝醉的日子。实际上,刘繇已经在实质上退出了争霸天下的舞台。
而且袁术称帝前,派出的各个使者中,刘繇是对使者最为恭敬的诸侯。他已经打定了主意,一旦袁术真的有帝王之资,就献土归降。
之所以现在还没动,是因为之前曹操几人磨刀霍霍,刘繇不确定袁术能不能挡住曹操等人的反攻。反正刘繇的战略已经很明细了,哪位大佬来了就服侍哪位大佬,绝不挑剔。
结果就在刘繇搬出小板凳逃出冰镇西瓜,在墙角准备看袁、曹、刘、貂四人开片的时候,袁术突然派兵南下,狼牙棒狠狠的砸在了他脑袋上!
这一棒敲得委实有些太狠,以至于李丰大军一路势如破竹,连番攻克彭泽、柴桑、历陵等重镇,兵逼翻阳时才反应过来。
反应过来之后,刘繇一方面立即派遣使者去寿春,提出投降条件;另一方面则火急火燎的派出手下重兵,前去阻拦李丰的大军。
不过投降是投降,但投降的种类还有很过。全面投降与宗主番臣式投降可是两个概念,刘繇所争取的就是第二种投降方式——率众归降袁术,但仍旧保留自己的军队和地盘,相当于仲国的加盟商,以股东的身份进入仲国朝廷,而不是员工。
刘繇这样做也是有底气的,他麾下虽然只剩下豫章、会稽两个不完全的郡,但这两个郡都是超级大郡,两郡面积占整个扬州的三分之二左右,而且这两郡中生番、山越极多,对袁术来说相当的鸡肋。
在曹操三人磨刀霍霍的时候,以加盟形势投降仲国,袁术几乎不可能拒绝。
然而让刘繇跌破的是,他派去的使者根本连袁术的面都没见到,只有一位不入流的小官传来一句话——投降,或者死!
俗话说,泥人还有三分气性,更何况是一方诸侯?刘繇当即大怒,当即派遣大将张英、薛礼、樊能尽起麾下精兵迎战李丰。
刘繇敢和袁术提要求,那也是有一定底气的。
虽然之前被袁术欺负的很惨,但并不代表他就真的一无是处,至少在进攻山越、溪人的时候刘繇还是很给力的。
在他的治理下,豫章、会稽的蛮族非常老实,甚至听说刘繇要出兵与袁术对战,还纷纷主动出兵支援。
然而,袁术敢这时候来招惹刘繇,那也是有必胜的把握。
双方大军在潘阳附近发生了决战。最后战况让天下诸侯大跌眼镜——李丰指挥的大仲军队大胜刘繇军,刘繇军大将张英战死,樊能不知所终,薛礼投降,三位统帅一死一亡一降,主力大军更是被全面击溃,全军投降、战死者十之四五。
更重要的是,这样一场决战,期间仅仅用了三天时间,仅仅三天,刘繇军就一败涂地!
刘繇军败的实在是太快了,以至于刘备等人派来的使者还没赶到南昌(豫章郡治),刘繇就将老本输了个精光!
刘备等人派出的使者几乎与仲国派出的劝降使者同步抵达南昌,一面是恳请刘繇继续坚持,刘备、曹操马上就要出兵的“友军”,另一面是咄咄逼人,宣称三日内再不投降就诛灭刘繇九族的仲国使者。
刘繇左思右想了一阵,最后决定礼送刘备使者出境,然后开城投降,正式归顺大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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