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发生的事情虽然小天不是清楚,但是小天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他这次可以平安地度过天劫,肯定是那托从中帮忙的,要不自己不可能逃过那第九道天雷的攻击的,不被秒杀,送回城里才怪。
其实这次小天之所以可以平安度过天劫,那托自然是功不可没了,但是最大的功臣要属那条光之守护的附加技能光之护盾。
要不是它消耗掉了那金色电龙的大部分能量的话,最后金色电龙和神兽凤凰那一撞击,鹿死谁手还是未知的,但是最有可能胜出的仍然是那金色电龙胜算较大,因为它在消耗了大部分能量后,还能把神兽凤凰给重伤,可见它是多么的强大。
至于那托是怎么样救下自己的详细情节是怎么样,自己就无从得知的,但是现在他昏昏欲睡肯定是和救下自己有直接关系的,要不平时精力充沛的那托,怎么会突然就这么想睡觉了。
如果照这样说的话,那么这里就应该就是银狐之原了。
小天又抬头望了望四周,只见银狐之原的环境早已变样了,哪里看得到原本那白茫茫的雪地和速度超快的银狐,原本那些零零星星的树木,此时也更不知去向了。
白花花的雪是被天雷的那强大威力给融化,不过不知道融化出现的水和那些零零星星的树木就不知道又跑哪里去了。
而那些银狐哪里还见得着它们的踪影,除了留在一地的装备、药水、材料和金钱,甚至是连死后的尸体也没有留下半个,更何况是活着的银狐,根本就无从找起。
由此也可以看出那天劫的威力多么的强大,所到之处无论是玩家还是怪物,只要是活的东西就无一幸免。
但是接着小天就暗笑到:“自己和那托就是个例外,天劫居然没有要了自己和那托的小命,这还真是个奇迹,如果传了出去的话,一定是轰动武林,惊动万教的。”
想到这里小天不禁又偷笑了起来,这时银狐之原的出口已经就在小天的眼前了。
其实小天想错了,他和那托并不是在天劫过后的唯一幸存者,尽管小天还是很相信除了他们还有谁能在那天劫中逃出升天呢?但很快的,眼前的事实让他不得不相信那是真的。
只见小天前脚才刚踏出去,后脚就要跟上的时候,这时眼前一阵白光闪过,接着看见有什么东西正朝着他的踏出去的前脚飞驰而来了。
虽然那看起来白绒绒的一团东西速度十分的快,但是小天在不久之前和银狐的战斗中,眼睛已经能适应那种超快的速度了,而且此时它又是没有白茫茫的雪地掩护下出现,所以它的速度虽然很快,但是仍然是逃不过小天的那对法眼。
小天看见那东西后,心里先是一惊,接着就想到:“究竟那是什么怪物啊,居然可以躲过天劫,而且看起来一点事情都没有,而它此时出现在自己的面前又是什么意思啊。”
此时那白绒绒的东西已经以那种几乎是快到不可能的速度接近小天的前脚,虽然小天已经早一步发现它的动作和运动方向,不过那速度实在是太快了,等小天发现它的意图是自己的前脚后,急忙就要向旁边躲去,身体做出了本能的反应。
可惜还是已经晚了一步,小天并没有及时躲过它的攻击。
其实小天之所以没有能避开这次攻击,原因有很多个:
1.小天以为没有怪物可以躲过天劫,心里放下戒备,自然对周围环境的警戒力就降到最低了;
2.那白绒绒的东西是突然发难,偷袭小天,而且速度又是那么快,所以小天才一时间反应不过来
3.那时小天正背着那托,这也小天为什么不能避开那东西攻击的最主要原因。虽然那时他已经发现那东西了,但是由于背上那托的关系,身体就无法象以前那么灵活,自然就无法躲过那东西的超快速度和攻击。
所以由于以上的那几点原因,小天最终还是没能躲开那东西的攻击。接着小天就感到自己的前脚传来一阵剧痛,连忙检查了自己的血量居然减少98点的生命值,看来那东西应该是个BOSS。
要不以现在的这种装备普通的银狐最多不会超过30点的。小天猜得没有错,这次攻击他的正是这里最大的BOSS闪电天狐。
没有想到那闪电天狐竟然躲了天劫,但是它还是被天雷击中过好几次。尤其最重的一次就是它的尾巴被天雷直接打中,雪白的尾巴黑了一大截,要不是它天生就抗闪电的话,早就直接天雷被秒杀了。
原本重伤的它打算找个安静的地方修养,可是这时看到小天被着那托正往外走去,它的直觉马上就告诉它这次引发天劫,导致它全族灭绝的,正是它眼前的人类,气得它是怒火中烧。
俗话说得好“仇人见面分外眼红”这句话运用在此时的闪电天狐也不为过,于是它不顾重伤的身体,就奋不顾身的去偷袭小天了。
接着小天就又抬头望向四周,那攻击它的东西,早就在一击成功后,就又飞射回去,已经不见踪影了。
小天不禁暗骂到:“***,那个东西居然会搞偷袭,而且一击成功就又没有踪影了,我玩了这么久的网游,还是第一次碰到这么聪明的NPC,但是我非宰了它可,搞偷袭者必死。”
不过小天说最后一句搞偷袭者必死是大有问题,因为小天就是本来就是个老是搞偷袭的人,从上次英雄救美到以后的打怪,他哪次不是趁别人不注意的时候再出手啊。
所以如果真的是搞偷袭者必死的话,那么小天不知道早已经死了多少次了,还能在这里大言不惭吗?
小天知道此次自己为什么会躲不开那东西的攻击,再加上又担心熟睡中的那托安全,所以小天先是在找了块平滑的石头,把他放在上面,然后才又重新回到刚才站的地方,全心戒备着,准备对上那东西。
不过等了一会,树林那里却一点动静也没有,小天忙又骂到:“我靠!那东西就这么打一下就走?不会这么拽吧,太不是东西了?”
这时小天收回自己手里的弓,准备朝放着那托的那块石头走去。
这时小天的戒备自然就降低了不少,就在这时那东西忽然又飞射出来,这次是朝着小天的右肩而来。
虽然小天此时的戒备不是达到最高,但是小天还是有时不时地留心着周围的环境,毕竟不知道在哪里,还隐藏着一个速度超快的杀手。
这次小天还是本能的向旁边闪开了,由于这次没有背着那托,身手自然是灵活多了,所以那东西虽然是再次偷袭,但是还是让小天勉强躲了过去,也因此扑倒在地上,向旁边滚了过去。
滚落在地的小天,不禁再次暗骂到:“我靠,那是什么怪物,我才一放松警戒,它马上就向我攻击,真是***,还真不是东西啊。”
那东西一见这次攻击并没有能再次击中小天,就在离小天不远的地方停了下来,站定身体,冷眼地观看着还倒落在地的小天,象是把小天当成了猎物似的。
小天站直身体来,发现攻击它的东西正在他的前方不远的地方。
此时小天才终于第一次看清楚攻击他的那个白绒绒的东西长得是什么样子。
那东西全身白毛,灿如银雪,一条毛茸茸的白色长尾巴,不过那尾巴好像是被天雷给打中过,黑了一大截,一双绿油油的眼睛,象是有两个绿宝石镶嵌在里面似的。
那东西和银狐的样子差不多,但是还有几个不同的地方:首先最大的不同自然就是它那对与其他银狐不同的绿油油的眼睛。
接着就是它的身型比普通银狐小得多,但是速度反而快了很多,跑到起来,就只能看到它的影子了。
看清楚它的模样后,小天脑子里不禁打了个大问号:“难道这就是攻击他的家伙,不过它看起来真的很可爱,难道这家伙就是这里的大BOSS吗?它这个样子可能吗?”
也难怪小天会怀疑,一直以来,小天遇到的BOSS都是人高马大的,象烈火人皇就是最好的例子,竟是高达3米以上的BOSS,但是眼前的这家伙如果真的是BOSS的话,那也太小了吧,打死小天,他也是不相信的。
可是如果它不是BOSS的话,那么为什么一下攻击就可以去掉他近100点的生命值呢?
小天怀疑归怀疑,但是还是用察看了下那家伙的资料,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嘛,这个道理小天还是懂的。
闪电天狐:等级90是这里普通BOSS银狐之王的老大,别看它小就觉得好欺负,是个十足十的难缠对手,天生抗闪电,有着可与闪电相媲美的速度,攻击频率超快……
小天看到这里,额头不禁冒起冷汗来,眼前这家伙竟然是等级为90的闪电天狐,还真是只不好对付的家伙,而且从刚才它连续偷袭自己的手法,就可以看出它的超高智慧,再加上它的那种闪电速度,真是只恐怖至极的BOSS。
此时那闪电天狐的那对绿眼睛正直冒绿光,直盯着小天,而小天则是拉紧着弓,目不转睛的看着闪电天狐。
就这样小天和闪电天狐对峙着。小天虽然此时还处在下风,但是小天他占有很大的优势。
首先就是闪电天狐被天雷打中过尾巴,重伤未愈,体能下降不少,自然也就影响到它的速度了,这可能就是造成他最后被小天所杀的最重要的原因。
接着就是,天劫所产生的天雷使得银狐之原的环境都变了样,不在有那白茫茫的雪地供其隐匿行踪,使得它的行踪暴露在小天的眼前,这为小天的胜利埋下伏笔。
虽然现在种种的情势对闪电天狐都是十分不利的,但是它那种闪电般的速度是让小天最头痛的,而且已经气疯的它已经做好最坏的打算,那就是大不了与小天同归于尽。
就这样一狐和小天在银狐之原对峙着,此时小天心静如水,抛弃所以的情感,进入了一种忘我的境地,天下之大,好像就只剩下他和眼前的那只闪电天狐。
忽然闪电天狐就又动了起来,朝着小天闪电般地飞射而去。原来它刚才之所以要在那里和小天对看,一是为了趁机休息下,另外就是想趁机麻痹小天,松懈他的戒备。
看着闪电天狐朝着自己飞射而来,此时已经进入忘我的小天,总算是可以看清楚它的动作了,一个转身就闪过了闪电天狐的攻击。
落地后的闪电天狐一见未能攻击到小天,又是一个跃起,又是闪电般地朝小天冲来。
小天还是一个转身,轻松的避过了闪电银狐的再次攻击。
闪电天狐再试了几次攻击,但是还是一样被小天轻易的躲过,一时间无奈就站在远方又直盯着小天。
有利就有弊了,虽然小天每每都可以避过闪电银天的攻击,可是他也还未有机会射出过一箭,自然就未能给它造成半点的伤害。
原因很简单就是小天知道随着能看清楚闪电银狐的动作,自己可以在最短的距离射中它,但是嘛,以它那种闪电般的速度,马上就可以给小天一个反击。
对于还不知道这90级的BOSS究竟有多少的血量,就采取这种以命换命的方法显然是不明智的,所以无奈之下,小天就只有采取守势,等待好时机在最佳的情况出手。
这时小天心里不禁想到:“在这样下去好像也不是办法,但是又没有办法只好继续坚持,好等待机会出现了。”
这时闪电天狐再次动了起来,朝着小天飞射而来,虽然那速度还是十分的快,不过小天发现了它现在的速度比起刚开始时已经差了一大截了,暗叫到:“机会来了,看来闪电银狐已经气力不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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