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可畏手指在桌面敲击,整个人显得颇为焦躁。
“怪盗JOKER......”
他重复着这个名字。
“没想到他竟然这么短时间内就掌握了亚森·罗平的力量......”
秦可畏今晚没有睡自己的别墅,那里现在已经被警方控制,正在搜寻所有能够找到的线索。
还好秦可畏提前将所有的资料,账本,清单都转移出来了,那些警员根本不可能发现任何他的痕迹。
桌面上,是一些照片。
如果白歌在这里,他会很快认出,这正是他和爱恋第一次“散步”的时候,洗劫的那个废弃工厂的照片。
里面是几个死去的非法组织成员,以及被翻动过的箱子。
还有,因为充当桌子的油桶被击倒而散落得到处都是的扑克牌。
“扑克牌......”
秦可畏仔细看了看那张照片。
“这家伙,抢走了历史残片晋升,还想继续和我们对着干......这是哪一个敌人吗?”
他思索道。
秦可畏本身不参与非法组织的事情,免得留下太多不干净的痕迹,这些事情都是由至少与他间隔两道关系的人去操办的。
只不过,这次那怪盗JOKER直接偷到了自己的家,让秦可畏十分愤怒。
这家伙目前有记录的犯罪三次,三次都冲着自己来,实在让秦可畏感到困惑。
非法组织前几年做事的确不太干净,比如三年前就因为暴力催债导致一家人自杀,沸沸扬扬,闹得很不好看。
这样的事情,自然会树立一些敌人。
所以,秦可畏认为,做事就要做得漂漂亮亮,干干净净。
要是你把别人父母杀了,留下个孩子,以后他还要找你报仇,多难看。
要做,就要赶尽杀绝,斩草除根。
“可惜了,我还被白打了一顿......”
秦可畏揉了揉自己的后脖子。
他在得知了怪盗JOKER要来偷自己家之后,立刻让手下的人联络了投钱的非法组织,让他们派出人手埋伏。
秦可畏能想到的最好结果,就是怪盗JOKER从警方布下的天网中逃走,但被意料之外的伪造升格者击败,偷偷抓起来,拷问出结果。
可没想到的是,那怪盗JOKER竟然如此疯狂大胆,直接堂而皇之闯进别墅,还伪装成了秦可畏,仔细想想,当时如果对方有杀心的话,秦可畏可能就要交代了。
“啧,就不该相信那家伙说的话,差点要了我的命......”
他说着语焉不详的话,又为怪盗JOKER在短时间内竟然已经将历史残片的的力量发挥到了那样的程度而感到惊讶。
秦可畏对升格者的了解不多,但按照之前的消息,即使有历史残片,能够晋升二阶,也不可能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发挥出那样的力量,简直就像是已经停留在二阶多年的老手一般。
“......必须得安分一段时间,等待风头过去才行。”
秦可畏思维之间,已经有了想法,他得让底下的人暂时不要有任何动作,免得被连带查出来。
这年头,活着才是王道。
思考之间,秦可畏的手机响了。
他看着略显陌生的号码,接通电话,脸色微变。
...
白歌处于睡梦之中,他清楚地知道这件事。
梦中的他,穿着一套颇为华丽的,贵族般的打扮,正在一场盛大的舞会中流连。
这是大学的第一次聚会,年轻的男男女女们饮酒作乐,享受着美好的人生。
白歌什么都没有。
他就这么落寞地一个人站在角落,孤独拿着酒杯。
那个女生似乎喜欢他身边的男生,但很显然的,这名男生的目光一直停留在另一位女生身上,有趣,复杂的三角恋。
那位金发的小姐虽然和周围的人都能聊得开,但笑容却并不真诚,嗯,她并不喜欢和他们在一起,那只是礼貌性的假笑。
这两名男生形影不离,以挚友来说,距离也过于接近了,哦,我明白了,他们原来是那样的关系。
负责端盘子的女仆很年轻,她的双眼时不时瞥过那些女士们身上的首饰,她很羡慕?不,她看不起这些靠着家里金钱与地位进入大学的纨绔子弟们,她似乎是其他学院过来勤工俭学的学生,的确有这样的人。
白歌观察众人,并且想象着如果自己是那些人,会有怎样的举动,会说出怎样的话。
“观察他们很有趣,不是吗?”
一个女性来到了白歌的身边,她脸庞较圆,有着些许婴儿肥,浅色的金发垂落,白歌认识她,她是亚森·罗平——不,这时的他还叫做拉乌尔·当德莱齐——她是他的同学,克拉丽丝·德蒂格,一位男爵的女儿,平日里几乎声名不显。
“我也很喜欢这么观察,观察我父亲的那些访客,有的谄媚,有的真诚,更多的则是止于礼貌,我也喜欢观察路人,想象他们的人生,贵族的生活毕竟太无聊了,不是吗?”
克拉丽丝露出了笑容,亚森·罗平此时只有二十岁,尚未恋爱过。
但看着这位同龄少女的笑颜,他确实了解到了一见钟情的感觉。
那时候的亚森·罗平还不知道,这位女性将会在一年之后成为自己的妻子,五年后,因难产而去世。
自此以后,风流倜傥的亚森·罗平拥有过无数红颜知己。
但唯一能理解他的人,已经不复存在。
白歌睁开眼。
他感到了某种蕴含于内心的灼热。
脸上一阵瘙痒,随即是炽烈,白歌清楚,他的脸正在燃烧。
火焰焚尽了他的面孔,取而代之的,是千面的亚森·罗平。
没有之前那般痛苦,这火焰似乎经历了成长,已然不再鲁莽,更为内敛,深沉。
呼——
那火焰渐渐熄灭,白歌叹息一声。
他的视野中,出现了微光。
这微光如同裂缝,分布在桌椅,床铺,柜子上。
白歌走下床,看向窗外,稀疏的路人身上,也有同样的微光。
这样的体验并非第一次。
在初次戴上亚森·罗平的单片眼镜时,白歌就曾经看见过同样的光芒。
这些微光,是意识的盲区,是破绽所在。
看来这一次招摇的盗窃行为,配合人格面具,让白歌的袭名程度又提高了不少。
他觉醒了新的袭名能力。
其名为【盗贼之眼】。
...
十月五日。
静江日报的头版刊载了昨夜发生在静南区江边别府别墅小区的盗窃案。
其中对于海蓝之心,对静商集团和秦可畏,以及当晚的状况,各个目击者的采访,以及怪盗JOKER那魔术般的手法,都有详尽的文字描述。
当然也包括怪盗JOKER挟持了一位女士逃走的过程,为了保护竹霜降的隐私,名字采用了化名。
“哼!”
爱恋气鼓鼓地放下手中的报纸,看向坐在沙发对面,露出无辜表情的白歌。
“呵,男人,学什么不好,就学会了亚森·罗平的拈花惹草?”
“???”
白歌满头问号。
自己当时不是情况所迫吗?
呃,好吧,只有在别墅里是情况所迫,到后面都是一时兴起。
不过结果不是挺好的嘛。
这个女人在生什么气?
白歌首先排除了爱恋吃醋这个可能性。
完全不可能嘛,这个女人怎么会因为这点小事而生气。
“你觉得我有可能在竹霜降面前暴露自己?”
白歌试探性地问道。
“你还算不笨。”
爱恋虽然肯定了白歌的猜测,但抱枕还是飞了过来。
白歌无法理解。
“放心,我在竹霜降面前表现得和平时完全不一样,不会露馅的。”
“我总觉得她直觉很敏锐,你最好还是离她远一点。”
爱恋很认真地说道。
“遵命,爱恋大小姐。”
本来白歌也不太想招惹竹霜降,这个女人,从某种意义来说比爱恋还麻烦。
“对了,有件事要告诉你”
解决了爱恋生气的问题,白歌想起了今天的正题。
“我好像袭名度又提升了不少,还获得了新的袭名能力。”
听到白歌的话,爱恋眼前一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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