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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千两百三十三章 归路(1 / 1)

人皇城的大战仍然在继续。

场面,和十年前的颠覆之战,是如此相似。

博武帝坐在旧书香苑中,看着人道始祖坐化的尸首,沉默不语,这世上能知道他现而今在想些什么的人,可能一个都没有。

蓬头垢面的张碧眼儿仍然坐在窗前,和博武帝一样的沉默着。

夏侯舜则是不断的抖动左腿,似乎有些急不可耐。

这时,一名同样神王踏入旧书香苑,焦急道:“陛下!中书省始终攻打不下,先锋军已经阵亡大半!”

“陛下!”夏侯舜猛然站起:“若陛下要在此沉思,那就请准臣出手!”

言语之中已经有怒意。

夏侯舜的脾气火爆,在大秦帝国人尽皆知,甚至关于他结交党羽,要篡权的言论,都时常出现。

但这种言论,博武帝从不放在心上,人道朝廷,朝臣之间互相口诛笔伐太正常,莫须有的罪名都可以摆出来,传一些谣言,也不算什么。

只有张碧眼儿知道,夏侯舜对于博武帝的忠诚,只要雄才大略的博武帝在,夏侯舜就不会有任何造次。

“去吧。”博武帝淡淡的说了一句。

夏侯舜眉头皱紧,显然对于博武帝这等随意的态度有些不舒服,转身离去。

“张卿,随我登上楼顶可好?”博武帝说着话,言语间,似乎苍老了许多岁,身子也佝偻下去。

张碧眼儿没有回应,只是起身搀扶着博武帝,一同登上了旧书香苑的楼顶,站在那楼亭之中,能看到在人皇城的许多地方都有战斗发生,烈焰弥天。

但这景象,在张碧眼儿看来,和十年前的颠覆之战,相差太多了。

十年前,整个人间界都爆发了大战,这人皇城,更是处处烟火。

今日,只有这人皇城中展开了厮杀,而且战斗,只集中在三胜两府一处的所在。

规模小了很多。

博武帝坐下了。

坐在了旧书香苑的楼顶地板上。

他轻轻抚摸着,说道:“我年轻的时候,身为太子,难有空闲,每日除了读书就是习武,还要和老师们对谈古代篇章和人间大义,偶尔几次逃出皇宫,都是来到这书香苑,几百万年前的书香苑,可是人皇城最好的场子。”

“老臣知道。”张碧眼儿点了点头:“书香苑是前朝大学士尤崇发退下之后盖起来的,尤崇发是大儒,一生珍藏书籍无法计算,老了之后,将书籍都放在了书香苑,供来人翻阅,而且不收分文,真正是大胸襟,为人道昌盛尽了全力。”

“是啊,每次科举进京的考生,也都会在书香苑留宿,同样不收分文。”博武帝笑了,笑的像一个孩子,似乎回忆起了什么。“那时节,往来的文人雅士众多,许多老臣都给书香苑题了牌匾,其中一道牌匾我还记得,叫‘继往圣绝学,开万世秦风’。好厉害。”

“这牌匾,还是我的老师写的呢。”张碧眼儿也微微的笑了。

“我每次逃到书香苑,都能看到许许多多的书生、大儒、愤世嫉俗的风流才子,他们总有佳人陪伴,经常赤膊饮酒,兴致来了便写下几句。在这里,没有人知道我是谁,还有个醉汉要写诗,觉得身上穿的太多不舒服,叫我小娃娃,让他替他脱靴。”

张碧眼儿一怔,这事情他显然不知,不由得问:“陛下脱了么?”

“我很生气,险些就说出了我是太子的身份,但我没说,还是脱了。”

“陛下年少时就是英才,能行人所不能行。”

“哪里是,我是怕暴露了身份,让父皇知道,拿我问罪。”博武帝笑了。

张碧眼儿也失笑。

“那时候的我太年轻,在书香苑中听到一句话,很愤怒,之后想了很多年都没有想明白,而这句话我也从未与任何人说过。”

张碧眼儿没有接话,默默的等着。

博武帝继续道:“是李太仙说的话。”

张碧眼儿显然有些诧异。

李太仙,是前朝时期,大秦帝国有名的诗人、词人,出身于西江李家,他的家族也是世家,只是在大秦帝国当中,不算什么大世家,因为李太仙的爷爷是做票号生意出身,到了李太仙的父亲这一代才开始读书,却几次参与科举没有得到功名,只好回到家中接了家族生意,后来越做越大,在西江一界也算有头有脸。

这种人,在大秦帝国太多了,并没有什么。

李太仙出生之后,却颇有才华,以诗文悟道,二十一岁成就神元境界,二十五岁参与科举,高中榜眼,入中书省任侍郎长卿,三十五岁忽然辞官,去云游天下,广交友朋,也是在这个时候,李太仙的诗词开始流传,他的诗词涵盖万古,气魄非凡,有通天的意志,又有下里巴人,儿女情长,立刻名扬四海。

百岁寿宴上,李太仙被老皇帝征召入宫为帝王师。

当时的博武帝有很多老师,每一个都是饱学鸿儒,李太白不论是资历还是年纪,都太轻了。

那是一份巨大的殊荣。

但李太白拒绝了。

老皇帝对于此事是什么态度,无人知晓,帝王的心意旁人是无法捉摸的,但是几天之后,老皇帝亲自写了一个牌匾送给李太仙,是“诗仙”二字。

这就成了一段佳话。

大秦帝国历史上,天子呼来不上船的狂生,也有一些,但很多都是自以为是,自视甚高,所以史书上并没有留下他们的影子,真正被众人称颂的不过两个,一个就是萧戮仙,一个就是李太仙。

巧合的是,二人名字中都有一个仙字。

于是,一个被称作武仙,一个被称作文仙。

有一次,博武帝又来到书香苑,见到了李太仙。

那是他唯一一次,见到李太仙。

当时,有一些朝贡的小国使者也到了人皇城,夜间做客书香苑,那些小国使者中有一名女子,其身份不同寻常,乃是后来上绝天国的国母,而当时,还只是上绝天国一个朝臣的女子。上绝天国男女地位颇为平等,这位后来的国母当时也是为官者,是很多年后才嫁给了太子,后来成为皇后。

这名女子看到李太仙,他是众人的焦点,站在书香苑的中间,所有人都向他敬去酒水,他拿起来便饮,喝到开心,敞开了衣裳,伴随琴瑟武道,书香苑的气氛被推向了高峰

坐在角落的博武帝也受到了感染。

女子也为李太仙送去了一杯酒,是亲自送的。

李太仙被女子的容貌吸引,笑说让迎娶女子。

女子说不可以,她已有所属。

李太仙感叹可惜,而后为女子写诗。

那是盛景。

李太仙每次写诗,都是盛景,他的字,千金难求。

诗中,首先书写了大秦的壮丽。

又书写了某处山水深处一名放牛郎吹笛悠然自得。

没有人明白这两件事有什么关联。

可李太仙的诗,字句太美,大家就听着。

大秦帝国傲视天下。

放牛郎在瀑布下练武。

放牛郎爱上了一个女子。

女子也心向放牛郎。

放牛郎决定读书练武,参与科举,给女子大大的未来。

数年后,放牛郎进京,收了女子绣的蒲扇作为定情之物,许诺回来之后,就成亲。

女子一等,三十二年。

放牛郎音讯全无。

女子已经满脸皱纹,鬓发灰白。

一日,当地的官员送来了银两、地契,给了放牛郎唯一还健在的亲戚。

放牛郎走出山村,才知道自己才识浅薄,科举拿了最末一名,无颜回到家乡,而京城的繁华,也让放牛郎知道这世界的广大,他决定用自己的方式作出一番成绩,当时正赶上大秦帝国征调男丁入军伍作战,放牛郎去了。

去时是青年。

战斗到白发。

并没有战死。

他是老死在战场上。

等待他的女子,已经五十余岁,不论何人来说媒,她都不同意,到了这个年纪,听到这个消息,她似乎早有预料,也很坦然,只是每日仍然绣蒲扇,绣的,都是放牛郎年轻时的脸。

又三十年。

女子身体渐渐不行,知道自己行将就木。

这时有人路过山村,是一车队,保护着一个贵胄子弟,在山村歇脚,女子招待了车队,与那年轻的贵胄子弟攀谈,才知道贵胄子弟的爷爷就出身这座山村,女子询问,贵胄子弟说他爷爷在六十年前就离开了山村,科举中榜探花,入朝廷为官,还迎娶了一位老臣的女儿。

六十年,他的爷爷已经是朝中大员,这贵胄子弟日夜读书,也准备入仕,在要去科举之前,他的爷爷让他读万卷书之后,去行万里路,看看天下的风景。

他这才云游四方,正巧来到了山村。

老妇听罢,将一张蒲扇送给了贵胄子弟。

贵胄子弟离去。

诗,写完了。

书香苑内一片沉默。

后来的上绝天国国母打破了沉默。

她说。

李太仙,大秦有你,才真的了不起。

博武帝闭上双眼再睁开,从回忆中醒来。

“年少的我,气盛,很容易发怒,当时的我并不开心,想大秦帝国有雄兵无数,战将如云,治世能臣众多,开万世未见的太平盛世,怎么偏偏有了李太仙,才了不起?”

博武帝看着人皇城,叹了口气。

“今日,我懂了。”

张碧眼儿意味深长的看了一眼人皇城。

“各地的援兵快到了吧。”博武帝道:“我不想逆势而行了。”

张碧眼儿轻声道:“陛下,我们走吧。”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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