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伦丁,史密斯菲尔德酒馆;
作为小镇上生意最好的酒馆,这里永远都不缺乏人气,哪怕是在大晚上也是一样。
农场里的牧场工人,荒野上闯荡的牛仔,亦或者是刀口舔血的亡命徒,都会在闲暇之余跑到这里喝上一杯。
如果口袋里的钞票足够多,他们还能在酒馆中扎堆的风尘女里面挑上一个顺眼的去嗨皮一下。
此时此刻,酒馆里人声鼎沸热闹非凡,同样也有些乌烟瘴气。
“法克!法克油!”
一个恼怒的叫骂声响起,即使在嘈杂的环境中也显得十分突兀。
周围的人寻声看去,发现原来是酒馆里玩牌的那群赌徒之间起了冲突。
对此,酒客们都是一副习以为常的表情,因为他们早已经见怪不怪了。
赌牌,有赢就有输。赢了当然好说,但输了可就不一样了。
总有一些莽汉因为输了钱,脑子一热就动手掀了桌子,而最终的结果便是冲突的双方大打出手,败者将会被当成垃圾丢到门外的泥坑里,收获一阵路人的嘲笑,估计今晚也不例外。
“桑哦夫碧池!你这个混蛋一定是出千了!我今天一定要把你的屁榖揍开花!”输钱的是一个大胡子壮汉,他一把揪住面前那人的衣领,低俗的词汇混着劣质酒精和烟草的气味,如数喷在了对方脸上,完美诠释了什么叫做口吐芬芳。
被他抓着的是一个年轻人,黄皮肤,黑头发,外貌特征明显和这些粗糙欧美汉子不同,一看就知道是个亚洲面孔。
只不过那异常俊美的五官,配上一双琥珀色的晶亮眼眸,让年轻人看上去更像是一个混血儿,唯有极度帅气的读者老爷的颜值,才能够与之一较高下。
年轻人此刻正仰头躲避着飞来的口水,脸上丝毫不减慌乱,反而满满的嫌弃:“哦!伙计!你多久没刷牙了,这味道也太难闻了吧!”
大胡子壮汉听完,怒火更胜三分:“谢特!老子揍死你!”
说完抡圆了胳膊,沙包大的拳头猛地朝着年轻人的脸上砸去。
眼看着年轻人就要被打个满脸桃花开,周围不少风尘女都暗叫可惜,难得在这种地方会出现这么帅气的男人,还没等她们找机会下手呢,现在就要被打成猪头了。
谁知下一秒,大胡子壮汉的拳头却挥了个空。
那个年轻人也不知道是怎么挣脱了壮汉的手,并且还躲过了拳头。
看热闹的人都有些傻眼,刚才那一瞬间发生了什么?
大胡子自己也愣了愣,他只感觉刚才眼前一花,面前的人就不见了,他自己还差点摔倒。
见鬼了?
“伙计,说我出千要讲证据,你要是没有证据,小心我告你诽谤啊。”年轻人站在不远处,一脸的揶揄。不过他还真没出千,纯粹就是运气爆棚而已。
大胡子看到年轻人脸上的表情,刚刚平复了一些的怒火再次窜了上来,又一次大骂着冲了上来。
周围的看客这下都来了兴趣,甚至还有人交头接耳的讨论着这场斗殴谁会赢。
“这还用想?肯定是亨利赢,那个小伙子都没有亨利一半强壮。”
“不一定吧,你没看到那个年轻人刚才的速度有多快吗?一眨眼就躲开了亨利的拳头,亨利就算力气再大,也要打得中才行吧。”
“那要不要来赌一把?”
“还是算了,我今天的工钱刚才全都买酒了。”
“嘿!伙计们,你们有闲心讨论这个就不能上去阻止一下?我的酒馆还要营业呢!”
酒保不满的喊叫,希望有人能够出面制止,他可不想因为客人斗殴而打坏酒馆的桌椅,那可都是损失。指望这些牛仔事后赔偿?那还不如指望不花钱就能找个风尘女玩耍一晚上的可能性更大。
可惜酒保的话根本没人听,周围的酒客巴不得斗殴的场面更火爆一些,这可是他们为数不得的乐子之一。
这边,大胡子和年轻人已经交上了手。
大胡子一套拳击连招打得虎虎生风,但全都是野路子,只是仗着身高体壮,以势压人而已。
对面的年轻人并不还手,只是不停的闪避、后退,让大胡子的拳头如数落空,那闲庭信步的样子,让周围的看客们都傻了眼。
“嘿,你刚才说要赌谁赢是吧?我赌五美金,压那个年轻人赢。”
“你不是说你没钱吗?”
“今天的工钱没了,但我还有积蓄啊,赌不赌吧?”
“呃…算了吧,我也觉得那个年轻人能赢。”
“切!没意思。”
大胡子这边也急了,别看他一顿操作猛如虎,但一看伤害却很受侮辱,因为他一拳都没打中,反而把自己累的满头大汗,还差点把腰扭伤,这可把大胡子气的够戗。
“法克!小白脸!有本事你就不要躲!跟我真刀真枪的打一场!”
年轻人双手一摊,无所谓道:“不躲也行,那我可要还手啦。”
大胡子心中一喜,只要对方不躲,就那小身板,他就不信揍不死对方!
又是一拳打过来,年轻人站在原地没有动,大胡子咧嘴露出一个狰狞的笑容,他已经可以预想到这个该死的小子被自己揍成猪头,伏地求饶的样子了。
砰!
结结实实的一声闷响,那是拳头大力击打面门才会有的声音。
大胡子面容扭曲,一颗黄糟糟的门牙从他嘴里飞出,二百来斤的身躯离地而起,向后飞出去一米多远才轰的一声砸在了地板上,两眼一翻,晕了!
周围的人目瞪口呆,刚才明明是年轻人快要被打中,可现在这反转…未免有些太突然了吧!
而作为始作俑者的年轻人施施然的收回拳头,还顺带调侃了一句:“呐,这一次我可没有躲哈。”
这下周围的看客都回过了神,嘻嘻哈哈的叫着好,有的牛仔甚至还吹起了口哨。
年轻人没有在意,拿起牌桌上的钱揣进兜里,就径直离开了酒馆。
“今晚运气不错,赢了三十多美金,这下买枪的钱就攒够了。”走在瓦伦丁的街道上,年轻人一边点着手里的钞票,一边自言自语。
书到这里,该介绍一下年轻人的身份了。
没错,他就是本书的主角——林威。
性别男,爱好女,年龄23岁,是个穿越者。
他原本是翘班在家打游戏,结果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忽然就失去了意识,再醒来的时候就发现自己穿越了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
经历了一翻波折之后,他弄清楚了自己所在的世界——《荒野大镖客:救赎》。
然后在好心人的帮助下,来到了瓦伦丁。
因为身无分文,他只好在瓦伦丁的马厩那里找了一份工作,一边养活自己,一边攒钱为以后做准备。
说来也是无奈,作为一个穿越者,他居然没有穿越者该有的标配,什么系统、老爷爷之类的东西统统没有,唯一可以算的上金手指的,就是他现在这副身体了。
也不知道是不是穿越的福利,他的身体明显被改造过,变得十分的强大。
光是力量就达到了三百公斤,达到了正常人类的三倍,其他的诸如敏捷、耐力、神经反应之类的也都得到了同步加强。
毫不夸张的说,单论身体素质,他已经全方位达到人类极限了。就刚才那个大胡子,就算再来十个,他也能轻松解决。
而且这还不是极限,林威明显能够感觉到自己的体质还在不断增强,只是这增长的速度非常缓慢而已。林威大概推算过,以这样的增长速度发展下去,大概一年之后,他的身体素质救护全方位达到人类的4倍,那可相当于一个小超人了,基本跟漫威的漂亮国队长一个等级。
“现在钱攒够了,时间也马上要到五月份剧情开始的时间,我该出发了。”林威想到这,抬头望了望街道尽头的马厩,心中一叹。
身为一个穿越者,穿越后的第一件事居然是给原住民打工一个月,说起来真丢人。可是没办法,为了生存他别无选择。
他一没钱二没武器,就这样跑到镇子外面,很可能用不了多久就会被路边跳出来劫道的亡命徒逮住,然后扒光了丢到野地里喂狼。
所以为了安全起见,林威还是决定攒些钱买把枪,至少有了些自保能力以后再去外面闯荡。
到时候就是天高任鸟飞了,而且只要能出去,那他很快就能拿到一大笔钱。毕竟游戏玩了好几遍,一些藏有宝藏的地点他可是记得清清楚楚。
远的不说,马掌望台附近的那个荒废的村落里就有一根大金条,价值500美金。有了这个钱,他就能给自己配齐装备,还能买上一匹好马。
一想到幸福的生活在跟自己招手,林威忍不住笑了起来,脚下的步伐也变得轻快不少。
马厩门口,一个留着将军胡的中年牛仔正坐在草垛上雕刻着手里的木头,看到林威出现,这人就是马厩的老板罗德。
“威尔,你小子又跑去酒馆胡混了?”罗德笑骂道,语气满是调侃。对于林威这个手脚利落干活勤快的年轻人,他可是喜欢的很。
威尔是林威给自己取得英文名,好听又好记。
林威咧嘴一笑:“哈哈,罗德老板,我可没有去瞎混,反而赢了不少钱呢。”
罗德摇了摇头:“赌牌不是正经门路,你还年轻,应该好好工作干活。”
“说起干活,罗德老板,有件事我要跟你讲一下,明天我就要辞职了,这一个月多谢你的照顾了。”
罗德一愣:“辞职?你要去哪里?”
林威面带微笑:“当然是去外面闯荡一番了。”
罗德嘴巴张了张,却没有说话,他本来是想劝诫一下的,毕竟现在这个世道真的不太平,安心在镇子上工作不失为一个好的出路。可是一看到林威脸上兴奋且坚决的表情,他就知道自己劝不了。
“好吧,年轻人去闯一闯也不是坏事,只不过你一定要注意安全,外面真的很危险。”
听到这话,林威心中一暖:“我知道的,谢谢你,老板。”
来到这个世界一个月,林威已经发现了这里不单单是一个游戏世界,而是一个真实存在的世界,这里的人有血有肉有感情,都是一个个活生生的人,所以他早就没了刚开始那种游戏人间的心态,对于这个颇为照顾自己的老牛仔,心中很是感激。
“明天就走是吧?那你今晚好好休息,明天我给你送行。”罗德说着,抬手拍了拍林威的肩膀,转身走进了马厩。
“OK!”林威笑着答应一声,然后抬头妄想了天空。
夜空上繁星点点,熠熠的星光落在林威眼中,代表着未来无限的希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