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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第十章(1 / 1)

酒馆后厨和大堂有一个小窗口连接,方便服务生递给主厨订单和端菜上菜。

杨帆给客人点完菜,回到前台。本应该在吧台的陈卓不务正业遛了过来,拍拍杨帆,问:“女酒鬼点什么了?”

杨帆回答:“点了份吃的。”

陈卓失望地啊了一声,再次确认:“没点酒啊?”

杨帆点头:“嗯,没点酒。”

陈卓不死心,又问一遍:“真没点?不喝了?”

杨帆眨着人畜无害的大眼睛,说:“没点,以后喝不喝那我就不知道了。”

陈卓扁扁嘴,双手插进着口袋里,转身回了吧台,边走边嘀咕:“没意思,没意思。”

裴潇潇坐在前台,手里一包坚果,听着他俩刚才的对话,不由评价道:“陈卓是还没被骂够吗?”

周明磊靠在柜子边,手里一支笔一沓账单,他在纸上写下一个数字,抬头推了推眼镜:“红颜知己没了,心碎呢。”

陈卓这两天天天盼着人来,眼睛望着门口都能盯出个洞来。结果这下好不容易把人盼来了,人家戒酒了。

说到底,始作俑者还是他上次那杯酒。

裴潇潇和杨帆忍不住闷声笑起来,笑陈卓自作自受,一招用力过猛让他那酒中知己直接退隐江湖了。

前台员工们聊得热闹,后厨的主厨大人就不开心了。

季恒秋从窗口探出个头,皱着眉,语气严肃地问:“订单呢?”

杨帆这才想起来,赶紧撕下本子上的纸恭敬地递过去:“三份,一个是生面孔,一个是丸叔的,还有女酒鬼。”

季恒秋瞟了一眼订单,问:“女酒鬼?”

杨帆提示道:“辣酱。”

季恒秋的右边眉梢挑了下,点点头,捏着纸转身回后厨做饭。

AtWill的菜单看似随意,吃什么主厨定,但其实客人来多了,他们也能摸清喜好,上什么菜都是有讲究的。

搞这个“主厨今日心情指数”也不是为了营销噱头,纯粹是因为季恒秋懒。

当初程泽凯催他好几天了还没把事情定下来,骂又骂不得,只能压着脾气问他:“店名想好了没,还有你的菜单什么时候能给我?”

季恒秋在后厨捣鼓他那些瓶瓶罐罐,随口说了句:“随便。”

程泽凯气得眼前发白,最后干脆直接就用了这名:“店名随便,菜单也随便,看主厨当天心情。”

一开始是赌气,谁让季恒秋不当回事儿,就故意整了这个名字。AtWill是后来周明磊给改的,真叫随便不像样,不好听。

现在看来,也许最好的安排都从意外而来,要是当初真让他们想,肯定想不出来一个这么有趣又不大众的名字。与众不同的菜单也成了这家酒馆的特色,连带着那位神秘随性的主厨都成了AtWill招揽顾客的秘密武器。

据有幸一睹其真容的幸运顾客描述,主厨是个英俊型男,存不存在夸张的部分暂且不论,但看店里其他员工就知道,这家店选人肯定是把颜值也列为考察指标的。

陈卓刚刚说的丸叔是一个四十多岁的啤酒肚大叔,因为爱吃各类丸子他们给取了这个外号。丸叔肚子圆脑袋也圆,长得就挺像颗丸子,他在附近一家高中当数学老师,经常得值班看学生晚自习,有时候晚饭就来这儿凑活一口。

除此以外,经常来的还有一男孩,是陈卓的朋友,绿色寸头,左耳带着三颗金属耳坠,挺酷的中二少年,把索隆当偶像,手臂上的纹身也是索隆的三把刀。

他本名说过一次,谁也没记住,都跟着陈卓喊他拽哥。拽哥话少脾气大,带着点青春期男孩特有的傲慢。这种性格放别人身上可能会招人厌,但拽哥是个名副其实的小帅哥,所以大家都乐意看他拽看他bking,要不怎么说颜值即正义呢。

拽哥的饮食喜好也挺非同寻常的,和其他年轻男孩不一样,对肉并不钟爱,就喜欢吃土豆,还特别爱吃香菜。

酒馆开了三年,老顾客很多,大多都是附近的居民。一年四季都穿着短裙的长发女人,大家管她叫“南极丽人”;隔壁做麻糍的阿姐家小儿子经常跑他们店里玩,季恒秋要是做了糖葫芦也会分他两串,喊他小胖他不乐意,喊他小帅哥就回给你一个甜滋滋的笑;还有不吃鸡蛋、永远穿着黑西装的上班族,爱吃炸物爱啤酒、周末偶尔出来放肆一把又不敢到酒吧去的大学生。

哦,现在又多了一位,——女酒鬼江蓁。这名字不知道谁先开始喊的,反正那天之后大家都知道有这么一个客人,能吃辣爱喝酒还长得漂亮。

人们进进出出,这间小馆安静地开在巷子深处。

“酒到万事除”,说的是这世上忧愁再多,酒意正酣,一切也都抛之脑后了。

偶尔人类需要的不是清醒是逃避,短暂的逃避,不可耻的逃避。

酒精是护照,带着灵魂出逃,前往一个未知的精神世界,没有抱负,没有责任,没有理想,没有俗世纷扰的一切。

AtWill是酒馆,是藏在这座城市角落里的一间庇护所,收容形形色色的人间心事。

后厨,季恒秋从冰箱中找到材料,取出洗净备用。

给生客的和丸叔一样,红酱绘肉丸,配几碟小菜和一碗白饭。

给江蓁的就有来头了,渝市的特色小吃红油抄手。抄手一早就包好放冰箱里了,就等着她什么时候来。

季恒秋做菜的速度很快,整个后厨就他一个人,偶尔忙不过来才找人打下手,灶台上两边一起开火,各个步骤交错进行,一切有条不紊。

三道菜分别装好盘,杨帆要端走之前,季恒秋又把人叫住,他随手拿了笔和纸,俯身在纸上写下一句话,潦草几笔,写完后将纸对折叠好压在抄手碗底。

季恒秋挥挥手:“端去吧。”

杨帆低头看了眼碗中鲜红的一层辣油,担忧地问:“哥,还给她吃辣酱啊?”

季恒秋叉着腰,摆出个无语的表情:“不是上次那瓶”。

解释也解释不清,总不能说是因为他被挑衅了尊严,燃起了莫名又幼稚的胜负欲,想为申城为自己正个名吧。

没多说什么,季恒秋丢下一句“上你的菜去”,转身走了。

——

金毛土豆被牵回店里,找了个地方安静地趴下。

江蓁坐在靠窗的位置,有根柱子挡着,她特意挑的地方,就是想低调点,别引起别人的注意。

点好菜等候的期间,她悄悄探头扫视了一下店里,寥寥几桌客人,员工也都是眼熟的。虽然那天的记忆已经模糊了,但江蓁确认把她摁水槽的男人不在这里,也许是后厨的厨师吧。

也好,她这辈子都不想再见着那人。

没点酒,就要了份吃的,很快菜就上桌了。

一碗红油抄手摆在她面前的时候,江蓁还挺意外。店员说完“请慢用”就走了,江蓁拿起勺子,开动前偷偷伸长脖子瞄了一眼别人桌上的菜,发现和她的并不相同。

还真是见鬼了。

作为一个地道的渝市人,江蓁从小到大吃过的抄手少说也有几十家。眼前这碗从色泽上看还挺诱人的,辣油澄澈透亮,鲜香浓郁。一碗抄手大约八九个,馅料饱满,上面淋着红油,撒了一层白芝麻。单看外表像模像样,就是不知道味道怎么样。

江蓁用勺子舀了一只放入嘴中,温度刚好,入口就能感受到一阵鲜麻,味道足但不会过于辛辣。她咬了一半,细细咀嚼品尝。

无论是抄手、云吞,还是馄饨,各地叫法不同,但做法都是用面皮包了馅料。全国各地家家户户的饭桌上都能看见这样食物,但就算是用了一样的馅料,包的人不同,味道就会有差异。

包裹的馅料是抄手的灵魂所在,这一碗用的是鲜肉和虾仁各半,肉质筋道,咸淡适中。

江蓁不知不觉就嚼完了一个。麻辣会让人上瘾,这种对味蕾的直接刺激让人欲罢不能。

美食是坏情绪的灵丹妙药,口腹之欲被满足,心情也会得到治愈。

江蓁两口一个,一会儿一碗抄手就见底。不说有多正宗,单光这馅料和辣油就能一骑绝尘,超过市面上的绝大多数家。

来申城一年多,江蓁头次遇到这么合自己胃口的,吃得急了点,但很爽快。

除了抄手,餐盘里还摆着一盅汤,她拿勺子搅了搅,是椰子鸡,味道清甜,刚好解辣。

吃饱喝足,江蓁摸着微微有了弧度的肚子,舒适地打了个嗝。

拿起纸巾擦嘴的时候,她这才看见一直压在碗底的纸。

江蓁打开,将便利贴摆正,上面的字迹随意而潦草,她微微拧着眉,把纸条放到亮一点的灯光下看。

——“申城有好吃的抄手,只是你没遇到。”

一行字,像魔法棒挥动施下咒语,混乱琐碎的记忆砰一下在脑中炸开,江蓁恍然想起,那晚上她似乎揪着人家耳朵,耍无赖似的抱怨申城的抄手真难吃。

其实就是借着酒意上头找到个豁口宣泄一下情绪,随口一说的,虽然在此之前她真的欣赏不来申城的抄手,或者说馄饨。但她没想到啊,人家厨师可在乎了,把这事放心上惦记着呢。

再一想到刚刚她狼吞虎咽的样子很有可能被人暗中观察,江蓁不禁老脸一臊,迅速把纸揉成一团随手塞进包里,太丢人了。

刚吃进去的美味转瞬变为毒药,江蓁捂着肚子,觉得腹中隐隐作痛,赶紧灰溜溜地结账走人。

什么厨师,这么记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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