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小说]
王家势力不容小觑,我更没有想到王雪鸥竟然有如此实力。现在我脑海中还回忆着刚才那位工人对我说的话,他父亲,是京城房地产大亨之一,母亲是美妆老板,从小在蜜罐子里长大的王雪鸥如今能有这种性情也真是难得。按理说,像他这种富二代,不是混黑,就是沾染黄赌毒。
安安心心做着自己生意CEO,我却禁不住会想,他这位置是不是靠父母争来的。不管是不是靠父母争来的,人家有这样的家庭背景,谁又能说什么闲话。不再去想他的事情,我还是先瞧一瞧这辆借来的车吧。奔驰E级,开着这辆车去上课的确很有排面。
深棕色车顶内饰,顶级配置导航系统,再加上这宽大舒适的真皮座椅,这让人怎么开怎么舒服。六十迈的车速,我这一路上缓缓慢慢的,主要是为了体验这种感觉。不过,既然把人家车借来了,总不能不表示一下,好歹王雪鸥帮我也不是一次两次的事情了,而且每次我有困难都找他,每一次他都毫无怨言,尽心尽力的帮我。虽说他有那帮人的资本,可是人家又不欠我的,又有什么理由毫无代价的帮我呢?
我经常是这个样子,一边开车,一边走神儿。我好歹也得表示一下,最起码也得吃顿饭让他知道我有这心意。鱼香肉丝是他的最爱,也是我的最爱。我倒是有了主意,在这京城范围之内,好好寻一寻饭菜做的不错的饭店,尝一尝每家的鱼香肉丝味道怎么样?想到这里的时候,我已经把车开到了小区内。毕竟在小区内也住上一段时间了,门卫大爷还特意将我拦住了。
这座居民小区安防意识很严格,这门卫大爷记性好,认不得的车牌绝不放行。我赶紧摇下车窗,露出整张脸。
“大爷,我是您这小区2栋5单元401的住户,您不记得啦?”
“哦。”门卫大爷恍然大悟。
“原来是你啊,记得记得。不过平常看你都是步行来回,这是从哪里搞来辆车呀?”大爷又望了望这辆车的车标。“嚯”他赞叹起来。
“这是好车呀,这叫奔驰什么来着?好几十万呢!看来又是大户人家的公子啊!”老大爷自言自语。
我赶紧解释。“您别误会。我不是京城户口,我是县里的。来京城大学考研,在这租了房子,又借了朋友的车代步。”
“原来是这样啊。”我把事实说了出来,老大爷脸上却显得尴尬。把我吹捧成富二代,然而事实并非他所想。不过,我这事实也算不上什么事实。到现在王雪鸥还没有收走我一分房钱。我只要一跟他提起房租的事情,每每都是皱着眉头不想提。我也纳闷儿,这小子到底是怎么想的?这世上怎么还有如此慷慨的房东,把房子租出去不收房租,这和白醋有什么区别?
房租不说,他还总是往我这边搭东西,我怀疑这小子可能是从小慷慨惯了,把东西不当成好的,不过也可以理解,我要有他那样的家庭,不用说是楼房白住,我汽车都白送。这座小区,全是露天停车位。毕竟这里是京城,汽车自然少不了。再加上能在这座小区买上房子的,没有点儿金钱地位根本办不到。所以几乎家家有车,以至于这停车位也让我好找。
在每栋楼之间弯弯绕绕,偶尔碰见空着的停车位甚是欢喜,走近一看,原来都已经被车主打上了特定标识,这小区内的公共停车位全都变成私人独享了。这可真是完蛋,我在心里咒骂。找不到停车位,那也就意味着这辆车晚上只能停到小区外面。六十万的车停在小区的外面,没有了门卫保安的看管,你换做是谁都也得提心吊胆。
左找右找所有的停车位几乎都被安上了特殊标识,小区外面的过道边上虽然也有很多停着的车,保不准也可能是这座小区的居民,因为找不到停车位,所以才停在那里的。可是晚上光线不好,小偷又常常出没。就连在我们县里,那小区路边的车晚上也经常被砸被盗。况且这车又是我借来的,如若造成了什么损失,这责任我可担待不起。
没放弃,继续找。既然没有了停车位,那我就自创停车位。小区门口正对着中央大花坛,有一个很大的出入口,里面镶嵌着水泥板路,面积足有三四辆车那么大。正好没人停车,再说了,那里也没摆什么禁止停车的标牌,我还就直接明目张胆的把车开了进去。反正这车是辆几十万的奔驰,在这个小区住着居民,应该没有不认识奔驰标志的。倘若我占了别人的地盘,他也不敢对这辆车怎么样。毕竟刮蹭到汽车,补偿费可是需要一大笔,谁也不愿意把钱在这个地方破费。我灵机一动,又想出一个好的方法。拿出包里的纸和笔,我将自己的手机号写在纸上,又在号码下面写了一句话,有事请拨手机号,之后便安心的进了单元楼。今天再收拾一下,后天去京城大学报道。
虽然没有刚开始上大学那种激动无比的心情,可我倒好奇跟我一起上课的人又会是什么样子?突然有了一个很搞笑的想法,我应该把自己打扮的更年轻一些,毕竟都是刚毕业准备考研的学生,年龄上我还是占不到什么便宜。我比他们至少大了三四岁,三岁一代沟,我们之间的代沟可就大了。报道的材料,还有上次我买的考研书籍,都已经装进了从网上买来的北极狐书包。闲来无事,我翻出了所有这个季节的衣服,一件一件的尝试。站在落地镜前,我将衣服混搭,最后再背上这黑色的北极狐书包,我倒要看看,哪身衣服才最能凸显出年轻的气质。黑白配应该说是最传统的穿法,可我是黑色风衣配上白色裤子,还是应该白色风衣配上黑色裤子。两种穿法都试过,怎么看怎么别扭。
当初仿照高冷男买的那几件深色的大衣,穿上之后更让我显得老气,不不不,应该说是更成熟一些。毕竟我也二十六七岁的人了,穿着太嫩,免不了招人嘴碎。况且我又没长着一张娃娃脸,还是按照通俗的穿法,白衬衣,灰毛衣,最外面套一件枣红色大衣。下身就穿黑色西裤,再配上一双浅棕色的鳄鱼皮鞋,虽然看上去舒服了很多,可却有了一种销售员白领的气质。这衣服的搭配让我哭笑不得,最后搞得我头都大了,望着一堆凌乱的衣服我也不知道该怎么搭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