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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阿岗(1 / 1)

被蚂蚁包围的两只霸王龙,母龙重伤倒地,公龙却不肯独自离去。面对着必死的结局,选择了战斗,称得上是伉俪情深。只是楚天歌现在可没时间感慨,他现在只祈祷这些蚂蚁不要发现他。

公龙怒吼一声,石墩子般粗壮结实的右腿,高高抬起,狠狠的踩在地上企图爬向母龙的蚁群中,地面仿佛平静的水潭被投入了一块石头,竟然泛起了一圈翻滚的波浪!沙滩上仿佛经历了一场八级大地震,尘土翻卷飞扬,楚天歌栖身的大树被剧烈的震动摇的好似飓风里的一根稻草,吓的他用尽身的力气紧紧的抱住树干,不住祈祷战斗赶紧结束吧!无数的蚂蚁在这一击一下被震翻、震死!但是随后的,又是潮水般的蚁群群涌而上!源源不断,杀之不绝……

霸王龙与蚂蚁的战斗一点悬念也没有,虽然霸王龙巨大无伦,凶狠霸道,绝对是恐龙中的王者。但是对上潮水般的蚂蚁,却英雄无用武之地。公龙脚踩、尾抽发疯般的战斗,每一次攻击,都有无数的蚂蚁被碾成了肉酱,可惜蚂蚁的数量太多了!根本杀不尽,踩不完。不到五分钟,公龙就被蚂蚁咬伤了大腿,跌倒在地,随后被蚁群淹没。身后的母龙却比较幸运,在被蚁群淹没前,就已经停止了呼吸。

楚天歌心惊胆战的看着沙滩上两只霸王龙被蚁群覆盖,心里一个劲的祈祷:三清在上,菩萨保佑!千万别让蚂蚁发现我,这些东西可是会爬树的!

大概是祈祷发挥了作用,随着太阳下山,阳光渐渐消失,汹涌的蚁群迅速的退去,足有半个小时,蚁群才彻底退完,地上只留下了两个霸王龙的遗骸。白森森的骨头,连血都没有一丝!楚天歌猛的想起白天在丛林里看到的那只剑龙的完整骨头,终于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了!难怪丛林里白天一头恐龙都看不到,在晚上活动,原来这里竟然是蚂蚁窝!

想起白天自己竟然胆大包天的满丛林乱窜,楚天歌就觉得从屁眼一直凉到了心里。腿直打哆嗦,后怕不已。万幸没有碰到这些蚂蚁,不然肯定现在就成骷髅了!不成,此处不能久留,赶紧走!

可是往什么地方去呢?谁知道这些蚂蚁的活动范围有多大?立刻这里去哪找水源?怎么办?怎么办?楚天歌急得在树屋里原地直转圈。忽然间一抬头,看到了远处高耸的火山,一个主意猛的冒了出来!

刚才太阳一下山,蚁群马上就退了,看样子是白天才出来活动,晚上回巢。如果把它们堵在窝里放一把火……而且,眼前有一座火山,那肯定就会有硫磺!楚天歌想起了小时候拿硫磺熏蚂蚁窝的情景,越想越觉得有可能成功。硫磺燃烧起来的烟,那可是有毒的,对昆虫有巨大的杀伤力。虽然侏罗纪的蚂蚁大的很离谱,可是终归也是蚂蚁,我就不相信你不怕烟熏!对,明天就上火山寻找硫磺!我就不相信,这么大的蚁群每天都会成群结队的出来活动。

主意打定,楚天歌略略放下心来。夜色降临,因为蚁群刚刚扫荡过,水潭边再也没有恐龙前来活动。楚天歌刚想睡觉,忽然想起一件事情来,还有一只霸王龙的蛋在沙滩里埋着呢!哈哈,明天的早餐有着落了。

他麻利的爬下树来,跑到母霸王龙的遗骸前,望着这洪荒巨兽巨大的骨骼,双手合十念叨道:“不好意思,你老公拼命的保护你,你又拼命的保护你的孩子,可惜最后还是一同命丧黄泉。老楚我虽然属鸡,却不会孵蛋,不然一定把你的孩子孵出来好生抚养。等我找到硫磺,一定把这些蚂蚁统统杀光,给你们两口子报仇,现在为了俺明天有力气寻找硫磺,只能拿你的蛋果腹了,既然它现在还是一只蛋,那俺也不算杀生。多谢多谢……”

念叨完了,吃力的挪开龙骨,几下就把龙蛋刨了出来。这只霸王龙蛋,足有楚天歌的脑袋大,外表呈长圆形,沉甸甸的。用衣服把龙蛋包起来背到身后,飞快的爬上树去。把龙蛋解下来,拿在手里把玩了一会,忍不住敲了敲,发现蛋壳异常坚硬。忽然心里冒出一个念头,不知道蛋壳拿来当锅用成不成?

小心翼翼的把龙蛋固定好,楚天歌出了一会儿神。不知道李清怎么样了?自己穿越了,得以不死,不知道李清是不是也穿越了?呵呵,希望这小子能活下来。妈的,虽然老子穿越了,可惜穿越到了侏罗纪,跟死也差不了多少。唉,走一步算一步吧。

胡思乱想着,楚天歌很快进入了梦想。

一夜无梦,楚天歌睡的正香,忽然感觉有什么东西不停的在自己身边动来动去,心里一个激灵,条件反射般一个翻身就站了起来。摆出格斗的架势,仔细观察,不由吃了一惊,旁边的龙蛋好像被什么东西砸开了,裂成几瓣!

盗蛋龙?

楚天歌脑子里刚冒出这个词语,忽然感觉脚边有个东西碰了碰自己,低头一看,不由“啊”了一声。

原来他脚下竟然站着一只恐龙!而且,不是什么盗蛋龙,而是一只小霸王龙!这只小霸王龙很小,还不到楚天歌的膝盖高,淡绿色的皮肤湿漉漉的,脑袋尤其巨大,几乎占了身体的二分之一,鼻口上还长着一个淡黄色的撞角,正睁着两只黑黝黝的大眼睛,好奇的打量楚天歌。看到楚天歌注意到自己,小霸王龙似乎很高兴,闭上眼睛,轻轻的叫了一声,然后拿头不停的蹭楚天歌的小腿。

嘿!楚天歌猛的明白了,不由的大乐,原来是昨天的龙蛋孵化了,这可真是没想到,本来想拿来当早餐的,谁知道竟然有了异常的收获。

楚天歌想起好像有人跟他说过,有些从蛋里孵出来的小动物,比如鳄鱼之类的爬行动物,会把第一眼见到的动物认作自己的父母。

哈哈……看来这小东西把自己当成父母了。不过说起来这小霸王龙的绿色皮肤上也带着斑点,好像天然的迷彩服一样,难怪会把自己认成同类。

楚天歌把脚下正在蹭来噌去撒娇的小霸王龙抱了起来,这小东西似乎才刚刚出生,鼻子上的撞角都还没脱落呢。小霸王龙被楚天歌抱着,大概感觉很舒服,打了个响鼻,哼哼了两声。

楚天歌心里美的不行,太好了!昨天才想抓只霸王龙做宠物,今天就孵出一个来,而且还是自己孵出来的,忠诚度有保证啊!

哈哈哈……楚天歌得意的大笑,双手把小霸王龙高高举起,说道:“以后你就是我儿子了,唉?你到底是公是母啊?算了算了,先当儿子养吧。以后你的名字就叫做――阿岗!”

小霸王龙眯缝着眼睛,大尾巴甩来甩去的,似乎很高兴,楚天歌看到它的表现,心里更加高兴,看来阿岗的智慧似乎很高的样子。好好训练一下,以后绝对会成为自己的得力助手。

逗了一会儿小恐龙,楚天歌忽然想起来,似乎刚出生的动物都有吃掉自己蛋壳的习惯。不过,楚天歌早就计划好了要拿蛋壳来做锅,自然不能再让阿岗部吃到,捡完整的一半收了起来。剩下的掰成了小块,一点一点喂了阿岗,阿岗吃的直哼哼,一副意犹未尽的样子,楚天歌只好把烤肉拿了出来,嚼烂了喂它。

没想到阿岗个子虽小,胃口可不小,而且烤过的龙肉似乎很合它的胃口,一口气把烤肉吃了一半才算是住嘴。满意的晃了晃大尾巴,趴在楚天歌脚边睡着了。

喂饱了阿岗,楚天歌草草吃了两块烤肉,这时候天已经大亮了,太阳高高升起。丛林里又变的死气沉沉。楚天歌观察了半天,也没有发现有蚂蚁活动的迹象,心里稍安。把阿岗从地上抱起来,小心翼翼的揣进怀里。阿岗睁了睁眼睛,扭了扭身子,似乎对楚天歌温暖的胸口很满意,惬意的哼哼了两声,吧嗒吧嗒大嘴,又睡了。

楚天歌爬下树来,拿起木矛,向火山走去。

因为担心蚁群再次出动,楚天歌加快了爬山的步伐。终于在两个小时后,爬到了山顶。

山顶上是一个黑幽幽的大洞,深不可测,洞壁越向下越小。坡度反而比山势要缓的多。让楚天歌惊喜的是,就在离洞口不远的地方,就有一大片黄色的岩石。看样子,好像就是硫磺。

楚天歌小心翼翼的下到黄色岩石的地方,发现这些呈结晶状沉积在熔岩的缝隙中的物质,果然是硫磺,数量极多,甚至有的熔岩上还薄薄的覆盖了一层。楚天歌大喜。把阿岗从怀里掏出来,小心的在旁边放好,然后把上衣铺在地上,拔出军刀开始刮硫磺。

到了中午的时候,已经搜集了一大包,足有二三十斤。中途阿岗醒了过来,蹲在一边,歪着脑袋,看着楚天歌搜集硫磺。而且好奇的拿鼻子嗅了嗅,这一下可不得了,硫磺刺鼻的气味冲的它大大的打了一个喷嚏,好悬没失去平衡掉进火山口里。楚天歌吓了一身冷汗,一把揪住它的尾巴拎了起来。抡起巴掌来就想抽这小畜生两巴掌,可是一对上阿岗那双无辜的大眼睛,一腔怒火立刻消,骂了两句小兔崽子、小畜生,自己又心疼的不行,只得算了。

看看搜集的也差不多,再多也没法拿,于是打包往回走。

一公斤硫磺,大概能产生七百立升的毒气,楚天歌不知道蚁巢有多大,但是看那些蚂蚁的个头,估计它们的窝也小不了,只好多多搜集,不过,光用衣服包也不是个事情。看来回去要编个筐出来。

于是在回程的路上,楚天歌搜集了很多坚韧的藤条,趁着天色还早,尝试着编一个筐出来。

他从没做过这样的活,根本无从插手。最后没办法,只好砍了几颗拇指粗的黄金衫,搭了一个框架,然后用盖树屋的手法,把藤条一层一层编织在一起,最后编出来的东西,圆不圆方不方,异常难看,活像抽象派的作品,还好足够结实。就是缝隙太大,装什么漏什么,只好用龙皮在外边包了一层,远远望去酷似一个绿色的马桶……

晚上的水潭,一如既往的安静,不过遥远的丛林深处已经渐渐的有了恐龙的叫声传来。看来楚天歌猜的没错,这些蚁群并不是每天都大规模的出来活动。不然这些恐龙绝对在这里生存不下去。

楚天歌连续搜集了三天硫磺,足足有六七十公斤,应该是足够了。让楚天歌意外的是,竟然在岩石的缝隙里发现了食盐,虽然量很少,可是确实是食盐。这不由让他喜出望外,搜集了一大包,以后都不愁没有盐吃了。这期间始终没有发现有蚂蚁在水潭边露面,倒是恐龙们渐渐恢复了活力,晚上开始有恐龙来水潭饮水。这也让楚天歌松了一口气。

阿岗是个超级大胃王,小小的肚皮好像通着异次元空间,怎么喂也吃不饱,一袋子烤肉吃了一天就没有了。幸好楚天歌晚上挖陷阱,捉到了一头嘴巴长的好像鹦鹉一样的小鹦鹉龙,保障了食物的来源。

阿岗很聪明,楚天歌一开始拿它当狗来训练,可是它却比狗聪明多了,很多东西只教一遍就学会了。楚天歌对它越来越喜爱,甚至尝试着教阿岗说话。当然这只是楚天歌一厢情愿的想法,阿岗再聪明也只是一头恐龙,又怎么可能学会说人话。不过楚天歌却乐此不疲,他也知道阿岗不可能学会,他只是太寂寞了,找不到人说话,只好对着恐龙说了。

搜集够了硫磺,下一步就是摸清蚁巢的位置。可惜一连几天都没有见到一只蚂蚁的影子。楚天歌决定离开水潭,深入丛林前去寻找。

收拾停当,带上已经可以满地乱跑的阿岗,楚天歌向着蚁群撤退的方向慢慢的寻觅而去。沿途的白骨就是他的路标,顺着白骨的方向搜寻,楚天歌在离开水潭足有十几公里的地方,发现了一条大河,河面宽广,水流湍急,一直向东流去。蚂蚁不可能涉水,所以楚天歌顺着河岸寻找,很快的,就发现了蚂蚁的行踪。

一只巨大的蚂蚁叼着一个足有一尺长的白色的椭圆形物体,出现在河边,沿着河水迎头飞快的向楚天歌而来,楚天歌握紧了手里的木矛,心里忐忑不安,也不知道黄金衫做的木矛,能不能扎穿蚂蚁?眼看就要跟楚天歌碰上,蚂蚁却向右一拐,向丛林深处走去。楚天歌松了一口气,抱起阿岗,蹑手蹑脚的在后边跟踪起来。

蚂蚁的身躯虽然巨大,却异常灵活,在丛林里穿行,比楚天歌这个特种兵还要快速。楚天歌使出浑身解数才勉强跟上蚂蚁的步伐。跟踪了大概有二十分钟,眼前豁然开朗,出现了一片林中空地。

这片空地方圆足有一平方公里,光秃秃的寸草不生,好像一个巨大的广场。空地的中间耸立着一座足有三四米高的土丘,土丘的底部是一个直径足有一米的大洞,不停的有蚂蚁在洞里进出。

看来这里就是蚂蚁的巢穴!

楚天歌仔细观察后,做出了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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