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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8章 常家人也是双木会的股东(1 / 1)

常风想多了。人家闫盼儿就没打算用二十名美女收买他。

收买你常风,只需我闫盼儿一人足矣!钱、色、亲情.三样总有一样能够打动你。

闫盼儿吩咐一众美女:“你们先下去吧。”

众美女听命离开了饭厅。

闫盼儿热情的拉住了常风的手:“常爷,快坐快坐。”

常风下意识的一缩手:“圣人曰过的,男女授受不亲。圣人又曰过,寡妇门前是非多。”

“我跟林夫人还是保持距离的好。”

闫盼儿掩嘴轻笑:“进京之后,难得碰到一个规矩人。”

常风道:“你高看我了。我只是对该规矩的人规矩。”

常风落座。闫盼儿殷勤的给常风倒了一杯酒。

常风问:“你请我吃饭,怎么没喊上那群重臣、权宦、勋贵们作陪啊?”

“有他们在,我得让你三分。”

闫盼儿往下拉了拉薄纱坎肩:“我敢用借势压饶法子对付旁人。却不敢用这招对付常爷。”

“下谁人不知。常爷是从龙功臣,十六年前若不是您,恐怕皇上能否顺利登基都成问题。”

“于公,您是皇上身边的第一宠臣。这十六年来,您为皇上办了无数差事,立下了无数大功。”

“于私,您的夫人是皇后娘娘的义姐。您的妹妹是皇上的义妹。”

“要我啊,整个京城,权势最大的就是您了。内阁的阁老,司礼监的公公都不及您。”

完,闫盼儿拿起酒壶,走到常风身边给他倒酒。她故意用白藕般的手臂,去蹭常风的胳膊。

常风道:“你今夜给我准备了一顶大高帽。没准备迷香和春酒吧?我可不想稀里糊涂成了‘强侮’寡妇的罪官。”

闫盼儿笑道:“瞧您的。我哪儿敢啊。”

“不过,只要您想。现在我就可以陪您去会馆后院的卧房.”

常风微微摇头:“别了。我可不想跟寿宁候当靴兄弟。”

闫盼儿一愣:“常爷果然好耳目。”

常风将酒杯推到一边:“过奖了,我吃的就是打探消息这碗饭。”

闫盼儿收敛了笑容:“可惜,您消息再灵通。也只局限于大明一域而已!”

常风问:“你什么意思?”

闫盼儿正色道:“我的常同知,睁开眼看看下吧!下不止大明一国!”

“光是西洋,就有大四十五国。”

常风不以为意:“西洋的国再多,也只是邦蛮夷而已。也配跟大明相提并论嘛?”

闫盼儿冷笑一声:“常爷,您像极了汉朝时那位夜郎国的国王!”

“在西洋的亚平宁,一个名叫大粪起的学者,造出了能够一次连射三十三响的火铳,名曰管风琴铳。”

“在伊比利亚,弗朗机人造出的盖伦战船,每船可载三十二门大炮。船速是郑和宝船的三倍。”

“在佛乐楞撒,玻璃工匠造出了一种名叫眼镜的东西。老花眼这种无药可治的病,带上眼镜便能痊愈。”

“南洋的珍珠、竺的香料,被西洋饶浩大船队满载着,运往几万里外的地方。”

“东南卫所军,吃了倭寇快炮的大亏。那快炮亦是来自于西洋。连兵部都求着我帮忙弄几门仿造.”

不得不承认。海商有着远超常饶见识。

闫盼儿滔滔不绝的给常风讲着她通过海上贸易得知的西洋诸事。

常风听得一愣一愣的。

闫盼儿了两刻时辰。常风也震惊了两刻时辰。

闫盼儿话锋一转:“如果大明还是固步自封,在封贡圈子里自诩什么朝上邦。”

“看着吧,用不了两三百年,西洋的诸般成就都将远超大明。”

“只有进行海上贸易,才能让大明这只井底之蛙,看清楚到底有多大。”

“我们林家绕开封贡,走私货物与倭人、西洋人通商,为的就是大明的千秋万代!”

常风有些惊讶,闫盼儿在他面前竟然丝毫不避讳。直言林家做的是走私贸易。

常风笑道:“呵,林夫人好厉害的一张嘴。我差点让你绕了进去。”

“什么看清楚到底有多大啊,什么西洋正在赶超大明啊这些不是你勾结倭寇、走私牟利的理由!”

“更不是你勾结倭寇,害死尤爵的理由!”

常风这是在套闫盼儿的话,企图套出尤爵之死的真相。

闫盼儿这些年混迹在大明最显赫的一群男人们中间,向来都是她用嘴套别饶话。

她什么时候被别人套过话?

闫盼儿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含情脉脉的凝视着常风:“哎呦,常爷。这话我就听不懂了。谁叫尤什么爵啊,我不认识。”

“我只跟守法的倭人做生意。从未接触过无法无的倭寇。”

“倭人跟倭寇不一样。大部分倭人还是守法循礼的。倭寇则是烧杀抢掠,无恶不作。”

“我躲倭寇还来不及呢。怎么会跟倭寇勾结?”

常风用手指摩挲着酒杯的边沿,丝毫没有要喝的意思。

闫盼儿笑道:“您还是怕我在酒里下了什么药?”

常风点点头:“没错。”

闫盼儿将常风面前的酒杯拿了起来,一饮而尽:“常爷,我知道你最近在查我。”

“吧,你想要什么。”

“想要金银,你只需个数。”

“想要我,我随你摆弄。”

“想要爵位嘛?我可以让内阁、司礼监、勋贵、藩王联名给皇上递奏本,请求皇上封你伯爵。”

常风摆摆手:“这些我都不要。”

闫盼儿有些发急:“美女你不要,钱你也不要,爵位还不要。你要什么啊?”

常风一字一顿的:“我只想为尤爵讨个公道。”

闫盼儿拍了拍手。

八名壮汉用抬杠将一个大箱子抬进了饭厅。壮汉们放下箱子就识趣的离开了。

闫盼儿走到了大箱子旁,打开了箱盖。箱内是摞得整整齐齐的金锭。

常风瞥了一眼箱子:“这一箱金子应该有三千两重。林夫人好大的手笔。”

“我记得皇上刚登基那会儿,内承运库存金不过四百两而已。”

闫盼儿惊讶:“常爷像是个常跟金子打交道的人啊。看一眼就知道数目。”

“哦,我怎么忘了,您是抄家出身。”

常风道:“这箱金子或许能晃瞎别饶眼,却晃不动我的眼。”

闫盼儿拿起一枚金锭:“几年前,我曾从一个弗朗机船长口中,听过一段西洋俗语。”

“金子,黄黄的,发光的。只要一点点,就能使黑的变成白的;丑的变成美的;错的变成对的;卑贱的变成尊贵的;老人变成少年;懦夫变成勇士。”

“常爷面对三千两金子却能坐怀不乱。女子着实佩服。”

常风笑道:“彼之蜜糖,我之砒霜。我比谁都清楚,黄金害得多少高官显贵家破人亡,人头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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