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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正义之星(分身)的设定说明。(1 / 1)

很多人纠结分身与本尊的问题,所以专门说下分身的设定。

最重要的一点——请务必把本书的正义之星这个分身能力,与其他书里的分身区别开,特别是那种分身必然产生自我意识的桥段,和本书没有任何关系。

甚至用(分身)这个名词,也只是便于写作时的表述。

接下来是进入正题。

首先,有书友始终认为,分身不是“自己的身体”。

但正义之星凝聚出来的“分身”,完全是路克躯体的一部分。

比如这个世界大多数人就一只左手,但突然有个人有了两只手,然后这人用右手摸了女朋友,你觉得这人是被右手绿了么?

分身不会有什么单独意识,是指它自身不会像其他小说分身那样有独力意识。

如同人的手是没有它自身意识的,只有人自己的意识在指挥它。

它从一开始就是路克身上生长出来的“肢体”,就像大家的小左小右一样。

延伸出去,路克只是因为超能力,所以不光有小左小右,还有多了阿三阿四。

它从诞生起就是路克的一部分,由路克本身的意识控制,附带有路克本身的灵魂烙印,所以它不是其它书里的什么机器人,甚至替身这种外物。

所以,它分走了路克的基础属性,而不是独力运行。

它的前置能力里,分身术是其一,但初级精神体也是必须的,没有这个能力,路克无法实现同一个意识灵魂,进行双线操作。

分身也不可能像机器人或者工具一样,不用就下线,然后就没有感觉了。

它所感知到的一切,就是路克自己的感觉,并不能无法屏蔽。

分身被砍掉一条胳膊,其实和砍掉本尊一条胳膊一样疼,因为那就是他的胳膊。

之所以我使用“分身”这个词,只是便于表述。

因为后续有很多场景是本尊和分身一起出现,其它词太累赘。

这样切换场景时候,也能让大家明白,为什么路克同时在纽约和其它地方。

表述时,我一般只在开场说一句分身如何如何,后面都是用的“路克”来称呼分身,因为它就是他。

而且后续本尊和分身的实力会有极大差别,这会影响战斗过程和结果。

分身本尊还会切换马甲,所以也不能以马甲的名字一直称呼某一个。

最后,我想说,这其实是一个最根本的哲学问题——我是谁。

因为大家都是普通人,所以无法想像两个身体同时活动的感觉,会下意识地觉得“分身”肯定不是我。

所以,那个初级精神体的能力就是一个答案。

正义之星的一部分来自于初级精神体,这个初级精神体就是小女孩嘉丽灵魂离体的现象。

那初级精神体做的事,不算小女孩做的么?显然是她本人做的,但她的身体却躺在床上没动。

但你砍她身体一刀,她不会觉得痛么?一样要痛。

初级精神体被伤害,还是会痛,而且伤害的都是她本人。

而且主角还有初级念力,能隔着几十米碰触物品。

他用念力去摸人,就不算他本人干的事了么?显然是要算的。

离体几十米和更远距离,并不影响事情的本质,都是正常人的肢体无法完成的,谁能说用念力干坏事,就不算这人干的呢?

如果用魔法侧来理解,那就是有一种魔法能让某人远程操作自己的任何肢体,比如只扔出去一只手,也能在很远的距离杀人,然后还能把这手随时接回身体上。

这时,这条手摸了女朋友,那也算自己被这手绿了么?

那要是能单独把头飞出去偷看,回来之后再看到女朋友的一切,这人是不是要永远被自己的头占便宜了?(这个有飞头降可以参考,刚好飞头降就是可以脑袋离体很远的)

上面可不是我胡说,提醒一句:正义之星是主角的能力,它制造出来的“分身”有一个备注——可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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