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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混战(1 / 1)

唐朝现在所在的地方是云门,距离安西都护府只有数十里的路程,甚至凄厉的喊杀声都能听到。当然只有舍瓦这样武功已达化境的高手才能隐约的听到,但唐朝忽然一挥手,全部队伍随即停下。

唐朝知道,现在是布置战术的时候了,毕竟,等到一交锋时才布置,已经晚了,那可是大大的贻误战机。

唐朝带领舍瓦和隆多等人,骑在大宛国的高腿良马上,跑到队伍的前面去了,这个时候,专氏四虎已经约束手下停止前进。

现在最重要的就是锐气,要知道,一只军队的第一战很重要,可不能折了,这是历代的人,只要读过《左传》的人都知道的,“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的道理,唐朝语文也是不错,记得当时语文老师还要大家将这篇课文全文背诵。

穿越这么久,他虽然不能完整的背出来,但是这些重要的句子却还是不会忘记的。

唐朝忽然跳下马,对身后的隆多道:“隆多将军,我以主帅的身份命令你为前部先锋!”同时拍了拍手中的马:“这匹马,是皇上临走的时候送给我的,产自大宛国,是良马中的良马,每当交战的时候它就会格外的兴奋,是战场上的上品战马,你拿去吧!”

“谢大帅!”隆多大喜,接过缰绳,一跃上马,这马没有一丝的惊诧,显然是冷静非常的马,很可能曾经上过战场。

唐朝时候,天下最出名的马,自然要数李世民收藏在凌烟阁的几匹他曾骑过的宝马了,但说句实话,像什么赤云、追电、落风这些名马,虽然都是万中选一的龙马,但毕竟数量太过稀少,只能给李世民这样的皇帝骑骑,以显示尊贵,却是不能大量的用在战场上了。

真正的好马,最出名的自是产自大宛国的良马,这是和山上的野马(也称天马,雄健无比)交配之后产出的崽子,长大了通体红色,出的汗也是红的,这就是金庸武侠小说里面写的汗血宝马。

但是产量也不多,战阵上经常用的战马几乎都是身高腿长的山东豢马溪出来的大马,燕赵北国多是用这种马武装起来的,不像川马和藏马身躯矮小,不适合冲锋作战。黄风寨的这些马贼响马大多是靠抢劫过往客商的良马为座下马,当然也不惜重金从山东、河北等地收购,毕竟,这些马贼之所以如此猖狂,敢打安西都护府,就是因为他们的座下有好马,一旦交战不利,也可以千里遁走,这当然是各国都拿马贼没有办法的原因。

试想想,来去如风,行走似电,一个个身上都是长兵器,长刀大枪,杀人抢劫之后就走,等大队伍人马到来的时候,这些人已经到了几十里开外,根本是拿他没办法。

当然,不可否认,西域国家众多,黄风山又处在几个国家的边缘地带,谁也不想费力不讨好,花偌大的精力去收拾这些响马,并且他们都知道,一旦自己收拾这些响马的时候,别的国家又会动自己的心思,并且这里是响马的天堂,杀了一批,又会产生一批,不过是空费精力,几百年来都没有人能消除这种现象,也就习以为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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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重前段时间因为伤心父亲之死,硬是要和唐朝闹矛盾,毕竟,这小子认为是唐朝害了他父亲铁信部的性命,好在杀死铁信部的那个将官也在岭南混战中死了,隆多查了个实在,也就没有话说,遂真心投降了唐朝,做了他的家将。孟笑知道隆多武功高强,不时的派人来拉拢他回岭南,但他感于唐朝不杀之恩,婉言谢绝了。

尤其是上次在庭院之中比武过后,隆多更是对唐朝佩服得五体投地。几个月前,他和唐朝还可以一战,唐朝当时也是靠着藤甲胜了他,所以他心中不服,一定要和唐朝再次比过,结果唐朝当时个他一比,他竟然没有坚持多久,在第十五个回合的时候,将厚背刀架在了他的脖子上。

唐朝的刀法,已经大进,而且更加恐怖的是,唐朝的武功,似乎已经达到了一个匪夷所思的境地,,竟然能拨开他的绿沉枪,直接停在他的脖子上。

这就说明,短短几个月时间,唐朝的武功,已经有了质的飞跃。

的确,唐朝现在的武功,从初通暗劲到练到暗劲的顶峰,度化的境地,最重要的有自身血管经脉粗大的因素,换了是其他的人,至少得三年五载才能够有这样的成就,并且威力还大大不如唐朝。

可以想象,唐朝的经脉比一般的练武的人粗大了一倍有余,其中能存贮的真气自然比一般的人多了一倍,经脉筋骨粗壮之后,能爆发出去的能量,也比一般的练武者多了一倍。也就是说,他只是随便的一拳一刀,就可以当别人使用暗劲发出的力量。

这是一种恐怖的存在,不断的施发暗劲,却不伤身体,天下间又有谁能挡得住!

战胜隆多这样天赋超常,但是不会内功的人,那是在情理之中。其实,当时唐朝也没也怎样在招数上胜他,就是出招快捷,出招沉重,十五招下来,隆多已感支持不住,自然败在唐朝的手上。

并且,以李隆基的厉害,也败在唐朝的手里,中了化境高手的一拳,膀子并没有粉碎,反而能够很快的复原,这样惊人的修复能力,也是拜唐朝经脉粗大之所赐,不然的话,以唐朝的武功底子,别说练成高强武功,就是像一般武士也是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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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随即坐上隆多的战马,吩咐专氏四虎带兵紧紧跟随,重申军令:“退后者斩,不服从军令者斩,众将务必努力向前,多立军功!”

众军凛然听令,唐朝现在内力已有相当根基,随口说话都是声震四野,自有大帅的威势。

军队随即起行,在云门外十里,遭遇了黄风寨的响马。

只见烟尘蔽天之中,冲来无数的骑兵,每个骑兵都是手握长刀,喊声如雷,更增威势。

隆多将手中绿沉枪紧了一紧,当先迎了上去,身后弓箭手射住阵脚。

有几个凶悍的黄风寨骑兵冲杀了几次,但冲不动阵脚,都退后了,显然知道这是来了援军,号角四起,无数人马向隆多涌了过来。

隆多手持绿沉枪,骑大宛马,精神抖擞,厉声高叫道:“大国交锋,先通姓名,我乃大唐先锋官隆多,谁敢与我决战?”

他这几句话甚有气势,顿时将一个抽持阿拉伯大砍刀的将领震慑住了,本来,这个将领见隆多刚才连杀三个冲阵的骑兵,都是一枪就撂死,想来报仇,但听了如此**的喝声,还是忍住了。

就在这个时候,漫天灰尘已经慢慢褪去,从烟雾之中出来三个青面獠牙的领袖模样的人,一个个面目狰狞,高鼻子深目,显然是胡人。

“啊,送死的来啦,老三,你先上吧!”最左边一个满脸大胡子额头上长个肉瘤的胡人喝道。

最右边那个满脸刮得精光,全身如铁的汉子一听,虎吼一声冲了出来:“我乃是黄风寨龙卷风三兄弟的老三不留活口蓝沉,你纳命来吧!”

的确,一提起龙卷风三兄弟,西域之人无不变色,因为这三人都是无恶不作之徒。老大武功最好,好色;老二武功其次,好杀;老三武功最低,嗜杀!恶迹最重的就只个老三,似乎他是魔王转世,喜欢将人杀了,还要残忍的折磨,什么断手断脚,挖眼这些,在他来说是家常便饭。

这三人本是波司出名的强盗,犯了大罪之后无处容身,只好前来投靠霍伤。

霍伤正是用人之计,素知道这三人都是武功高强之辈,因此叫这三人带兵,果然是残忍恶毒,在西域狠狠干了几票,凶名昭著,更得霍伤信任,这次攻打安西都护府,早就预料到唐朝可能会有援军,于是事先叫这三兄弟埋伏着。

想不到这三人自恃武功高强,竟然不听霍伤的话,一见军马出现,竟然是铺天盖地的杀来,显然没有将唐朝的这点军队放在眼里。

的确,唐朝现在虽然有近六千人的兵力,但是和黄风寨的响马一比,在数量上那是大大的吃亏,因为龙卷风三兄弟手下的人马,有一万人,并且都是凶名在外,能征善战的人物!

两人交手一招,互相忌惮,手臂都被震得隐隐酸麻,知道对方身手很是厉害。

唐朝随即带领舍瓦等人赶到,排成阵势,在门旗下看两将交手。看了片刻,两人已经转灯儿似的交手了十余招,心中震惊,想不到就是西域的响马也这样厉害,将身边的乌骨弓取下,交给般林,小声吩咐道:“我挡住你,你悄悄射他一箭!”

班林会意,接过弓,搭上箭,由唐朝和舍瓦把他挡着,觑得亲切,一箭射出,正中蓝沉的肩膀。

蓝沉身上穿了重铠,并不能伤了他,但却使他大吃一惊,刹那之间刀法散乱,现出一个大大的破绽。

隆多大喜,知道机会难得,一枪锁出,扎了他个透心凉,倒撞下马,血流满地而死!

龙卷风的老大蓝勇和老二蓝鲸见状气得哇哇怪叫,就想冲出,唐朝早有准备,知道敌人锐气已泄,按剑大喝:“给我冲啊!”

好一场混战,直杀得天昏地暗,黄沙浸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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