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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舌战(1 / 1)

李隆基一听之下大怒,但面上却绝不表现出丝毫,只将手上的“射日宝剑”举起,遥遥指着唐朝,半晌,方说道:“唐朝小儿,朕倒是一直小看了你,今日,朕既失先机,杀不死你,但话总得说清楚,你听好了,”

唐朝肃然道:“请说,”

“朕招你为驸马,可对你有恩,”

他的声音平和中正,但是数里之内却是能清晰无比的听到,显示了深厚无比的内力。

“是,你尽管问我,我绝对有问必答,也请你有问必应,”

唐朝回答这句话的时候,掌握的时机很好,他知道,他将女儿嫁给自己,的确是大恩,一旦不应,则多受指责,因此干脆应承下來。

他心中,此时已经做好了和他舌战的准备,他知道,李隆基缺点多多,不急着和自己交战,反而和自己做口舌之争,那是十分不明智的。

李隆基微笑,觉得唐朝这话,倒是落进了他的彀中,于是继续道:“朕将你从小小的黄门侍郎提升到相当于宰相的地位,你可曾感激,”

“我当然感激,不过,我对你并无贰心,但你却不喜欢我,将我排斥出朝廷,送到边远的岭南去做节度使,欲以小过将我彻底排除出统治层,让我这样有雄心壮志,有无穷抱负之人,终身只和公主厮守,达成你打击我的目的,却是也不是,”

唐朝这几句话,比李隆基的话多了许多少年人的英武之气,轰轰发发的,仿佛战鼓一般回荡在众人的耳畔。

李隆基沉吟半晌:“不错,可这又有什么,你是我的臣,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宾,莫非王臣,朕富有天下,喜欢一个人,不喜欢一个人,皆在一念之间,就算是不喜欢你,打击了你,也是清理之常;况且,你以一个小小的南诏使节,做到大唐朝的驸马,官封节度使,只能说是你亏负了朕,朕何曾亏负于你,”

唐朝知道李隆基的目的,是想瓦解自己的军心,冷冷一笑,舌战之事,早在漳州一中的时候,就不知道参加了多少场辩论,却又怕了你李隆基。

当下咳兽一声:“非也,我不是你的臣,我再三的说,我不是你的臣,因为我是南诏的承接太子,我从來代表的就是南诏,我从第一天來到长安的时候,带领的就是南诏,既如我所言,我既然不是你的臣,那么你将公主尚我,升我的官,都只不过是我实现南诏计划的一部分,何谈你对我有任何恩惠,也就更谈不上背叛了,”

此言一出,李隆基额上青筋爆起,狰狞的道:“如此说來,你是在讥讽朕沒有发现你是内奸,笑朕无能是不是,”

“不错,”唐朝斩钉截铁的说道,“你整日沉浸在声色狗马之中,连抢自己儿媳妇的事情都干得出來,哪里是在诚心治理天下,奸臣当道,李林甫恶尽恶绝,多任用小人,你却也听之任之,安禄山本是一个小小的武将,你本不该给他过大的权力,但你却以三镇节度使委任,任谁是谁进言都不放在眼里,弄得天怒人怨,先是黄河决堤,救治不利,使千万亩农田荒废,然后是陕西蝗灾,朝廷救治又是不利,结果整个陕西,颗粒无收,但你却充耳不闻,只听你的《霓裳羽衣曲》,玩你的杨贵妃,任用宵小,终于使得安禄山和我南诏起兵攻打,这一切,都是你罪恶滔天,自己一手造成的,以你这样荒-淫无耻,何有面目再立于天地之间,我这里有匕首一把,你要是还有半分良心,大可以引刀自裁,以谢天下之人,如是,则你的罪孽稍减,”

唐朝最后这几句话挟无上内力吼出,声闻十里,只听话声一落,“哐啷”一声,一把寒光闪闪的匕首就笔直的射在李隆基马前,惊得他那匹西域良马人立而起,发出“忽溜溜”的叫声,十分的恐怖。

李隆基额头上的青筋再次吐露,这一次,却是每一条都好像是大青蛇,使人升起一种恐怖的感觉。

恐怖,的确就是恐怖。

化境的高手,尤其是武功到了李隆基这样已经达到化境顶峰层次的高手,一旦真的怒了,那是十分恐怖的一件事情。

就在这个时候,李隆基爆喝一声:“唐朝小儿,你乃叛贼、叛臣,勾结番邦,图谋我大唐朝,无所不用其极,阴险恶毒,今日,今时,我们各不用手下之兵,你敢和我决一死战么,”

说这话的时候,狂暴的杀气笼罩了他身前方圆一丈之地,可见他是已经真正的震怒了。

也难怪,以李隆基这三十多年來掌握世间生杀予夺大权的情形,不说这样当面辱骂他,就是一个眼色不恭敬,他也会害了人的性命。

所以他现在是真的怒了,龙颜大怒。

但唐朝等的就是这一刻,为了实现这一目的,他刚才甚至有可以将神策军杀得丢盔弃甲的绝好机会,但是他放弃了,他深知李隆基的为人,知道他的性格,所以用上了这样的一招。

李隆基果然暴怒,这个时候的李隆基,早已经失去了当年那样冷静的判断力。

他心中有太多的不满,太多的怨恨,他只觉得安禄山亏负了他,大大的伤了他的心,这倒也罢了,安禄山毕竟是个胡人,他老娘和十多个军官鬼混,也不知道他到底是谁下的种,粗鄙之人反叛,倒在情理之中;但唐朝不是,唐朝來到长安之后,最引起他忌惮的,或者是引起他嫉妒的,不是他迷住了秦国夫人,而是他的文才。

唐朝虽然最后沒有将那些剽窃的诗文呈献给李隆基,但是韩休这个老宰相还是将他的酬酢之文给李隆基看了。

李隆基看了,看了之后就是拍案叫绝,但是当知道写作这些曲文的竟是唐朝,而不是当时拥有盛名的李白、杜甫之后,他的心中是十分的警惕。

这个來自南诏的小子,居然有这样惊心动魄的才华,真的可以称为妖孽了。

这也就是他以后一直不喜欢唐朝,就算当了他的驸马也不喜欢的原因。

他一直都防着唐朝,一直都害怕他是南诏的奸细,可他再也想不到的是,他竟在自己脑袋即将落地的时候,求到了雨,在要将他找个小过贬回朝廷的时候,居然战胜了孟笑。

再后來,李隆基已经控制不住局势了,毕竟,唐朝内部矛盾繁多,他也只是拣重要的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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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你是唐朝的皇帝,我是南诏的承接太子,将來注定要当皇帝的人,且看看到底是哪个皇帝的武功更厉害一些,”

唐朝抽出了玄铁重剑,轻飘飘的下了火电马,快得像是一片青烟。

李隆基见唐朝居然敢应战,泼辣辣的飞下马來,黄袍在秋风中咧咧作响,将“射日宝剑”就那么轻轻一霹,哗啦一声大响传來,那宝剑映着日光,在萧瑟的空气中如一匹银蛇蜿蜒游动。

众人大多不知道这一剑之中蕴含着多么深的功力,但是舍瓦和李白一看,却是心中都升起佩服意,李隆基虽然好色,不理朝政,但是武功的确是高强的,换了是自己,或许也不能将剑使到使到这样的极至,简直像是一条活蛇。

唐朝抱剑而立,眼神之中透露出萧瑟、苍凉、怜惜、佩服、、、、、、诸般情感。

这威震天下三十年的唐朝皇帝,终于被完整的激怒了,像是一头愤怒的猛虎,要学当年的楚霸王项羽。

他的速度极快,和唐朝的身法居然也差相仿佛,只是少了唐朝那种飘逸和灵动。

唐手第一式,,力霹华山。

这是后世无数武功之中最基本的一招,看似平淡无奇,但却蕴含这绝大的威力。

天下武林之中,能够使用这一招的人,多如恒河沙砾,但是能够使出一招神髓的人,天下武林之中,绝不会超过三十人,后世扶桑武功之中的迎风一刀斩,就是这一招的变化。

唐朝本來还在为李隆基惋惜,但是看到了这样的一招,还是收起了轻视之心,此人能将武功发挥到如此骇人听闻的地步,的确是一个天才。

他终于抽出了他的剑,重达九十九斤的剑。

这剑黑沉沉的,有点像一段焦炭,不知道它厉害的人倒也罢了,但是安禄山手下飞龙营的亲兵却是畏之如虎。

剑终于出鞘,这剑在鞘中似乎沉睡了千年。

犹如惊天的长虹一般,又似一轮红日,更似极光刹那之间铺满了你的眼帘,那剑带着一种九分一往无前、十分不可一世、十二分屠神灭祖的气势,向唐朝攻了上去。

所有一切都静止,包括时间,至少,在唐朝的感觉之中是这样,这一剑的锋芒,使天地为之蒙蔽,日月为之失色,一切都回到混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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