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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七一章 临行(中)(1 / 1)

夜风清凉,风一吹,初暑的躁气就在迷蒙的空气里如水波纹似散开。

周平宁站在双福大街的十字路口处,四周都是喧喧嚷嚷的人群,夜晚的东市集华灯初上,亮如白昼,有奉初一十五来赶夜市的女人们三三两两地挽做一块儿,嬉笑着走在暖光与夜色中,脸上眼里都是笑意,看起来很平凡,可无端端地亮眼极了。

她们在高兴什么呢?

打了布丁的青布麻衣,边角磨得泛白的螺纹绣鞋,什么花样都没有镶边的绦子,哦,簪在髻上的那根银簪子,恐怕也是裹了层银的铜吧?

她们到底有什么可高兴的?

花三两铜板,买一碗馄饨,再三人分食。

明明很龌龊肮脏与低廉的事儿,她们凭什么笑得一双眼睛都弯了呢。

陈婼穿着抽丝杭绸,扑在脸上的是原馥记的香粉,戴的是一整套的翡翠头面,可她还是不快乐,她连对他笑一笑也舍不得。

周平宁满面潮红,将才的花雕酒浓郁厚重,一口饮下去,当时血脉沸腾,事后却后劲上脑,晕晕沉沉。

他与端王推杯换盏了

东市集人多且杂,三教九流之人皆云集此处,既有归隐之士,又有云袖蹁跹的戏子、杂耍,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悲喜故事,根本没有人在乎别人的喜怒。

就是因为这个原因,端王才把请酒定在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酒坊里吗?

那处有锣鼓喧天响起,周平宁好像隔着布罩在听,“嗡嗡嗡”地听不清楚究竟在唱着耍着演着些什么。

脑子里很乱。可他知道自己一直很清醒。清醒地重复回响着端王的那几长番话。

“明人不说暗话。在除夕家宴时,我见到你其实是很惊诧。”端王说得很认真,“一个王府庶子,生母是王府的浣衣婢女,平阳王附庸风雅,远离朝事,自然更不会过多干涉内院杂事,而平阳王妃何氏却是个心眼浅。说话直,爱憎分明的女人,不可能主动抬举你要你在皇帝跟前露脸得意。”

周平宁很清楚端王是将他当作了突破口。

“原因只有一个,你沾了新进府的二奶奶,陈氏的光,说得更广一些,你是沾了如今只手遮天陈家的光,陈显的光。沾光沾得还舒服吗?睡在岳家送来的摇篮里,宁二爷可还睡得舒坦?”

端王周慎朝中朝外风评一向极好,为人谦和。出身不低,行事正统。一派文人风骨——如果明目张胆的讥讽嗤笑,也能算作是文人风骨。

周平宁其人受不得激,当即拂袖转身欲离。

“贱婢之子”端王笑得很轻,“本王用的婢女一词来形容你的生母,本王照旧是庶出,未有半分对宁二爷不敬之意。可细一想,那句贱婢之子却是由你的正房陈氏宣之于口于众,在定京上下的女眷面前,你跪在她的跟前,她就站在你的面前,看着你被人蒙上眼睛,被人拿脚踹弯膝盖,口口声声称呼你为‘贱婢之子’”

周平宁热血冲脑,手紧握在椅背之上,青筋毕现,“够了,够了!不要说了!”

庶出之人,常常有两个极端,一种极度自卑,看碟下菜,惯常曲意逢迎,而另一种则是在自卑中长成的极度自尊,寡言少语,在乎旁人感受的背后,是更在乎的是自己的感受。

恰好,周平宁便是第二种,也幸好,他是第二种。

如果他变成了唯陈显马首是瞻之人,六皇子根本不可能将眼光放在他的身上。

当极端自尊之人,被折辱够了后,自尊与自信崩塌,会做出些什么来,没有人知道。

“陈氏出生之时,陈显正当忍辱负重,将她带在自己身侧教导,一笔一划,一手一脚都是陈显自己教的,连陈放之都没有受过陈显这样精心的关注。在嫁与你之前,秦伯龄派人入京为亲侄儿求娶陈氏,陈显一口回绝,重新再择陈家旁支边系适龄之女远嫁川贵——秦伯龄乃封疆大员,手握兵权,陈显尚且舍不得将陈氏嫁过去。陈显的个性,你比我更熟悉,只有陈氏身上还存在着更大的利益,他才会放弃拿嫡女去套川贵兵马。再往上走是什么?郡王妃?王妃?皇妃?贵妃?还是皇后?陈显算盘太深,我见识短,猜不透,可我能笃定一点,决计不会是平阳王府的二奶奶。”

周平宁背对于其,手抖得厉害,连带着凳子也跟着颤起来。

端王没有停下说话,仰头将花雕一饮而尽,笑道:“陈家是准备捧你的,入兵部,掌兵权,你是天家血脉亲近的男人,是陈显继皇帝之后最好掌控的傀儡,更何况这个傀儡娶了自己的女儿,且对自己女儿情深意重,磐石无转——陈氏当日的名声毁成那个模样,你尚且能赶在三日之内,力排众议上门求娶我多嘴问上一句,陈氏感动了吗?”

周平宁没有答话,端王自顾自地向下接着说道,“我想八成是没有的。心比天高,命比纸薄,这种人怨天怨地,怨神怨鬼,最舍不得的就是埋怨他们自己。陈氏不出那档子事儿,你能娶上她吗?你不娶到她,陈家会下力气捧你吗?绕来绕去,又绕回了原点宁二爷,你要靠陈家,就一辈子在陈氏面前抬不起头来,就算她口口声声唤你为‘贱婢之子’。”

贱婢之子,嗬,贱婢之子

东市集南来北往,四处喧嚣,周平宁前噤口好像在发烫,他知道被折叠成三四叠的那几章泛黄的厚纸是什么——端王在最后拍着他的肩膀,将这厚厚一叠儿东西放在了他的手上。

“陈家能给你的,本王也可以。甚至本王可以投其所好地将你捧上明面来。别人看到的你。就只是你,是未来的晋王,不是陈显的女婿,更不是陈家的走狗。陈氏看你会像看一个英雄,一个她需要仰望崇拜的英雄,而不是趾高气扬俯视埋怨的奴才。”

“做人一辈子,活的就是个骨气尊严,老定京的爷们不屈膝。也不迎合谄媚,爷们儿就是个顶天立地的爷们儿,豁得出去,流得出血,更舍得了命。”

“魏征遇太祖,诸葛遇刘备,良臣明主,天道寻常。绿林好汉要接投名状,本王没想过要你的投名状,反而自备一副投名状。劳请宁二爷笑纳。”

大约是喝了酒的缘故,端王脸上的酡红一直没有下来。朝他努努嘴,他抖着手将纸张翻开,是一副描绘仔细精准的定京布防图!

纸上红红黑黑,密密麻麻地圈了一道儿。

“红的是本王的人马,黑的是陈显的人手,谈不上势均力敌,可到底尚有一拼之力,周平宁,陈显能给你的,我都能给你的。陈显不能给你的,而又是你想要的,我照旧能给你。”

周平宁双手捧着那幅舆图,话说开了,手与身形反倒镇定了下来,鬼使神差地问了一句话,“你可知我想要什么?你又能多给我些什么?”

两个问题,六皇子合二为一,言简意赅地回答。

“尊严,还有彻底俯视与征服陈氏的能力。”

这才是真正的兵行险招。

将盘算剥开,将最隐秘最周全的计划全都放在他的眼前,不带一丝遮掩,反而用了“投名状”三个字,轻易地就让周平宁感到尊重与期待,若端王所说为名利二字,他或许会反水不干,可端王却说了尊严。

此间诱惑,两厢比对,他在动摇。

周平宁以为自己在这夜风中独立良久,可当他被风一吹,清醒过来之后,仰头艰难地咽下一口唾沫时,这才发现原来那三个女人的一碗馄饨都还没食完。

“宁二爷!宁二爷!”

不远处有小厮牵着马匹小跑而来。

周平宁下意识地摁了摁装有舆图的前襟,清咳了两声,撩袍翻身上马,大道之上不容策马,小厮在前头牵着马小心翼翼地避开人群,再想了想,带着恭谨地仰头笑道,“您今儿个久不回去,二奶奶可是记挂着您,问了桂枝好多遍,你在哪处见了何人,还吩咐厨房给您冲了一碗醒酒汤。”

“桂枝怎么说的啊”周平宁心不在焉地接话。

“还能怎么说啊!您不是下了朝之后就遣人回来说您与万大人来东市集喝酒了吗!您是贵人多忘事,自个儿给忘了还!”

二爷怎么尽问些傻话,明明是自个儿派的人回去大报告来着。

小厮朗声回得可乐极了。

周平宁手上牵着马缰,却不由得愣了愣,万大人对了,他接到端王秘密送来的手信时,是让人回府通禀,说是与兵部右侍郎万大人去东市集应酬喝酒了

周平宁想笑,也确确实实拉开了嘴角,带着些苦涩地笑起来。

他在一开始其实就很有意识地隐瞒陈婼,与端王接洽了

他根本就没有犹豫和踟蹰。

在有比陈家更好的选择时,他立马就很坚定地选择了背弃。

春风杨柳岸,夜雨杏花归。

初夏的风,怎的这样烦人。

临行在即,行昭恨不得一人掰成两人用,赶在四月底将东西全都拾掇好了,如今是万事俱备,只欠放之。

哪晓得亲爱的陈放之从遥遥的西北那一头,放了老六一把鸽子。

“已是马不停蹄,政务财务新旧交替,奈何事杂且多。端王殿下何不先行至江南,微臣陈放之期后几日,再于江南,向端王殿下请安磕头。”(未完待续……)

ps:周平宁这种人恋旧长情,可是局限于固有印象,更坚持自我,说穿了就是固执和极度自尊,在前世行昭威逼利诱嫁给他,却仍旧过得不好,也是这一点的佐证,当行昭拿权势和利益压他就范的时候,他没有办法抵抗,只好妥协,可在妥协的时候却让自己很痛苦,所以选择冷漠与绝情地对待行昭——如果他够圆滑,就该在娶了行昭的时候,抱紧当时贺家的大腿,至少会混得更轻松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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