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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章 番外一:孙鹏(1 / 1)

我感冒了,大夏天的。

鼻子很难受,拉开窗帘,斜对着的,是隔壁的隔壁的隔壁,那个空荡荡的房子,终于住满了人。

躺在床上,看了会儿书,公司有人打电话,问新行政楼建筑招商,里面有达夷竞标,是不是需要特别照顾。

我想了想,说不用。

达夷骨子里有股傲气,发作起来,比言希还吓人。

这两人,说起来,我认识那会儿,一个刚会爬,一个刚会走。

我喜欢达夷,厌烦言希。

因为我抢得走达夷的糖,却夺不走言希的任何吃食,包括他经常挂在嘴上的牛奶袋子。

他喜欢喝一个牌子的巧克力牛奶,厂子断货,宁愿不喝,也不换一家,死脑筋,缺心眼儿。

五岁之前,我们相处得很和平,我有我的小伙伴,他有他的达夷、思莞。偶尔我们会在一起铲沙挖土盖房子,言希的房子总是做得很漂亮,他爱昂着头,叉着腰对我们说:“我要娶世界上最漂亮的美人,我们住在我盖的房子里。”

直到今天,我还记得他当时的样子,白衣服上都是一块块泥点,明明是西瓜头,却高昂着,猖狂傲气得让人想抽他。

当时,思莞身后总跟着他妹妹,大眼睛忽闪忽闪的,总是梳着两个小辫子,软软的头发尾部还系着漂亮的蝴蝶结。

我喜欢看她,很喜欢。她不像言希那么多话,笑起来脸上红扑扑的,总是娇娇软软的。

可是,看到她的眼睛,我总会想到言希,然后,我特别想看她哭的时候的样子。

因为,我从来没见言希哭过,就算是捏他的脸。

我揪了温思尔的小辫子,然后,她哭了,那双大眼睛里,饱含着泪水,委委屈屈,却还是亮晶晶,像两颗晶莹剔透的葡萄。

我心情很好,言希却来了,他打我打得莫名其妙,因为正牌哥哥温思莞都傻站在一旁。我还手还得莫名其妙,因为我一点都不想和他有任何交集。

再然后,我和言帅家的孙子结了梁子,全大院儿都知道了。

我爷爷爱骂我:“你就不能让着言希,他没了爸妈教养,你也没有吗?”

言希的爸爸妈妈不喜欢他,大家都知道。

可是我偏不让着他,开始时是因为温思尔干架,到后来,高兴了,难受了,有理由了,没理由了,都要干上一架。

凭什么呀,该怎么着就怎么着,凭什么让别人说他没教养我有教养或者他有教养我没教养,要有教养就一起有教养,要没就一起没!

后来,他身边有了陆流。

他宠着言希,溺着言希,言希说的什么话都一概维护包容,言希闯了什么祸他都在身后兜着,和我完全不同。

之后,我再也没有跟言希打过架,因为,他的身旁总是有陆流。

其实很奇怪,我和陆流玩得很好,和达夷、思莞也很好,可唯有言希,上辈子成的冤家,死活解不开的结。

尤其上七中后,他穿着七中以朴素难看著称的校服,依旧挑着眉,高挑挺拔的骄傲模样,让我更加厌烦。

初中时,我和陆流在同一班,混得很熟。

那时节,上初中,女生隐隐约约地发育了,男生心里朦胧中都有一些小东西,欲盖弥彰。他们爱掀女生的裙子,爱看女生脸红娇斥的样子,可是裙子下面是什么,问十个,却有九个说不出所以然。

我和陆流打赌,班花的内裤是土黄色的,他死活不信。我把那个女生喊到身边,然后,趁着问她题的空当,从后面掀开了她的裙子。

白皙瘦长的大腿以及,土黄色的四角内裤。

陆流伏在后面的桌子上笑得死去活来。那个女生惊呼了一声,脸颊发红,怔怔地看着我。

她暗恋我已经很久。

我说抱歉,含笑看着她。她却哭了,眼里有大点的泪滴,晶莹透亮。

那天晚上,我梦到了一张十分漂亮的脸,我把他压在身下,像发了狂,他眼里有泪,和多年以前看到的思尔那么相像。

我醒来的时候,床单湿了。

那是第一次,像个劫难,我难以接受,连看到陆流都不自在,因为陆流和他如此亲近,身上似乎还带了他的气息。

像阳光一样。

我和他益发疏远,和陆流更加亲密。

回家的公车上,我和陆流是始发站,言希、思莞、达夷在第三站上车。

我们一起回家。那时候,陆流家还没搬走。

他们习惯打打闹闹,我坐在一边看书,看累了,望望窗外,飞逝而过的时光。

达夷调侃言希,问他是不是暗恋同班的林弯弯。

言希难得没挑眉,脸红了。可是,思莞脸却黑了。而陆流,他不动不怒,微微笑着像个菩萨,可是握在手里的饮料纸盒却扭曲了个七零八落。

我透过书,坐在他身旁,看得分明。

过了些日子,陆流和言希似乎闹了别扭,言希放学了,总爱一个人闲逛,画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过着独来独往的日子,他把自己放逐,和我们隔离开。

又过了些日子,首都南端出现了爆炸案,死了整整三十三人,言希很幸运,从火中自己爬了出来。

他住院许久,消磨了小时候的一些锐气。

我爷爷和爸妈去医院看他,我就坐在他病房外的花园里,继续看我的书。

我坐了很多天,来过许多人,去了许多人,其中,包括陆流和他那个狡猾阴狠的爷爷。

言希养好伤的时候,陆流去了维也纳。

一夜之间,这个世界,连属于言希的气息――像阳光一样的霸道绚烂,都消失在了空气中。

言希休学了。

我不知道为什么。半夜和达夷曾经爬过他家的墙,不过,我当的是人梯,把达夷驮到了二楼。

那块黑色的窗布,我每天躺在床上都能看到的窗户,紧紧地闭着。

达夷拿钳子撬开了窗户,他爬了进去,我缩在言家墙角把风,等着。

等到达夷再出来的时候,已经憋得脸通红,要哭却没敢哭出来的样子,他说,言希疯了。

我放学时,背着书包路过言家,总是盯着二楼看很久,看着看着,时间长了,也就不觉得累了。

我想把他偷出来,然后再和他打一架。

很久很久,久到我身旁言希的气息已经微弱到察觉不出时,他们却说言希的病好了。

我看着他屋子的窗帘又换成了粉色,却笑了。

这个疯子……

可是,他却已经不是我认识的言希。冷漠,冷漠到可以把笑容挂在脸上,心里却没有丝毫波澜,和陆流那个虚伪的模样,逐渐趋同。

言希的气息消失了,死了。

自从那天,我回家的第一件事,就是关窗户,拉窗帘,在黑暗中做任何事,除了停止思维。

从爸妈的交谈中,我隐约猜出温思尔是言希的亲妹妹,而后不久,正牌温姑娘回到了温家。

言希对温思尔一向百般爱护、万般维护,甚至,把妹妹欠的恩情背到自己身上,对正牌温姑娘温和大度得不像话。

我冷眼看着他演戏,再冷眼看着他陷入戏中,无法自拔。

他的身上,有太多黑洞,现在,又加了一个弱点。

言希癔症二次病发,我已经意识到一切不是偶然,花了大笔的钱找人调查陆家,然后,在爷爷和爸妈没有发现,或者他们看了出来却没有拆穿的情况下,学着炒股,填补空缺。

那年,我刚刚满十八岁,进入股市,跌了不少跤,所幸还有些小聪明,又挣了回来。

而所有的调查都真相大白的时候,言希也已经在温衡的照顾下痊愈。

我试图装着联络感情,和在维也纳潜伏的陆流取得联系。我从自己的角度,还原言希的生活状况,远比他从思莞那里听到的只言片语要牢靠得多。

他很相信我,至少在朋友应该给予的信任限度里。

那年冬天,很冷。

言希设计了一张卡片,下面写着“Myheng”。

那天,在电梯里,我距离他很近。

他身上阳光的味道似乎在慢慢复苏,我有些晕眩。

我坐在一席,看着他为温衡努力争取,看着他的眼睛,好像重生。

那扇窗许久没有打开,推开时,风中,远处粉色的窗帘随着春风吹起。随便他,无论是听摇滚,还是画画;无论是打游戏,还是因为思念陆流而拉起小提琴,随便哪一样,都好,只要有了快乐的源头。

他和温衡总是站在一起。他爱抓着她的手,兴奋得手舞足蹈。那个孩子,却永远只是温和秀气地笑着,看着他,宠溺的模样,端正而温柔。

陆流对我说,他的时机到了。林若梅在陆氏做了几项错误决策,她安插的人也被陆流爷爷的人压制,声望降到最低,时机绝佳。

我不知道他有没有替言希报复的意图,因为,言希被逼到这种境地,他功不可没。

比如说,酒吧爆炸,根本不是一个巧合;比如说,林若梅把相册寄到温衡手里,也是他默许的。

可是,林若梅的下场很惨,她的权力被架空了,然后被她的公公和儿子以身体虚弱的名头送到了疗养院,表面上,好一派冠冕堂皇、母慈子孝的景象。

陆流回到了言希身边,温衡却离开了。

我打电话告诉言希,温衡已经在温家门前跪了一天。他连夜赶飞机从美国回来,却因为温家的一句央求,他们求他放了温衡,言希沉默了,妥协了。

他跟在温衡身后,跟了一路。

我清晰地记得那时他们的背影,远远地平行着,却没有交集。

言希穿的是黑衣服,戴着连衣帽。

回来时,和他一起到酒吧喝酒,他醉得一塌糊涂,脸很红很红,看着空气中的某一个点,很久,才开始掉眼泪。

我才发现,自己错了,他哭时和思尔一点都不像。

思尔哭的时候我会笑,可是,他哭的时候,我笑不出来,心里的弦,一根一根地断裂,无声无息。

我告诉他,地球能听到人的愿望,你只要说,念叨得多了,总有一天,它会完成你的心愿。

他说:“如果可以,能不能麻烦这个球把老子的宝宝送回来?”

我想了想,笑了,捏捏他的脸,说:“可以。”

我起初是以散股的形式购买陆氏的股票,抛售,寻找规律,花费了三年时间。然后,加大了投资的力度,不停购买,陆氏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股票一直疯涨。

陆流虽然有些疑惑,但是陆氏一向谨慎,应该不会被钻空子。

可是,我比他更谨慎,假姓名、假身份,并以普通中股股民的姿态炒了许多年股,他查不出猫腻。

可是,这么多年,和他如此亲近,陆氏的动态,我却一清二楚。

他问我新公司几时成立的时候,言希在他身边,已经消瘦得不成人形。他不吃饭,身上阳光的气息却不屈不挠。

我想,也到时候了。

看着言希,又捏了捏他的脸,早已找不出儿时的婴儿肥,不变的是,他不会哭。

不会,让我看到他的眼泪。

我抛售了手中所有的陆氏股票,大赚一笔,而陆氏董事会,全部出了血本,如不好好经营,一夜倾厦,也是有可能的。

趁着陆流焦头烂额,我和达夷把言希送到了机场。

我对他说:“地球已经满足了你的心愿,言希。”

我喊他的名字,从没有一天如这一日,如此坦然,如此温柔。

又过了一些年头,回复到今日感冒的我。

对面的粉色窗帘内,总是有小宝宝的哭声和他的父亲撒娇的声音,女主人无奈而又幸福着。

那种气息,愈来愈温醇,好像老酒一般,挥发到空气中,永久不散。

新交的女友听闻我感冒,跑来探望,见我又在看书,扑哧笑了。

“孙鹏,从我第一次看到你的时候,你就在看同一本书。”她问,“书名是什么?”

我翻了翻扉页:“哦,《我爱你》。”

书名是,我爱你。

你永远不会知道的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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