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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六七、船头孰女着红衣(五)(1 / 1)

二六七、船头孰女着红衣(五)

齐牛的身高,按后世计算,足有一米九四左右,在这个时代,当真是个巨人。圣堂.而且他饭量大,俞国振提供的营养充足,因此并不是光长个头,同时块头也大。若是单从外表来看,谁都会以为他行动笨拙,但实际上,他的速度极快。

一突之间,便冲入贼寇之中,贼寇也是战贯了,数枝枪向他穿来,却被他横槊一舞,将枪尽数挑起。

然后,他便已经欺身到那悍贼面前。那悍贼也不惧他,挥刀劈砍,齐牛微一侧身,刀臂在他肩上,发出铮然的鸣声!

镶片钢甲架住了对方这一刀,而齐牛侧身偏肩,又卸下了部分力道,因此虽然他肩膀上一痛,却并未真正受伤。与此同时,他另一只手便已伸了出去,抓住了对方握刀的手,转腕一拧,便将对方的肘关节拧了下来!

那悍贼才闷哼出声,便被齐牛从贼群中扯出,如同拖着小狗一般,便拖离了本阵。齐牛又是转身旋槊,那些试图来救的贼人,被这一扫全部逼退。

踢翻之后,一脚踏在那悍匪背上,齐牛冷笑道:“土鸡瓦狗,插标卖首!”

说话间,他手中的槊毫不留情地狠狠扎了下去,铁槊穿透那贼人之甲,直接贯入后心,那贼人连还口的机会都没有,就四肢猛颤登时毙命!

齐牛起槊举手,血自槊尖上滴落下来,他脸上挂着冷笑,槊尖所指,那贼人忍不住就后退。

虽然这些贼人转战南北经历过无数阵仗,见识过无数勇将,但象齐牛这样的,却并不多。他闯入百余贼人中,将那悍匪擒出,当真有如探囊取物一般,轻松得不能再轻松!

孙临再次叹了一声:“济民,真不知为何你运气恁好,捡着老牛这宝贝了。(《》.)”

俞国振微微一笑,这一半是运气好,一半也是他有心运作吧。齐牛为何会对他忠心耿耿,可不仅仅是因为在他练出一身武艺之后的重视。四年前齐牛还是个瘦矮的穷小子时,他就没少照顾,不但每日里的衣食关怀,还想方设法为他延请名师,这才让齐牛有了一身的本领!

“跪倒弃械,饶尔性命!”齐牛瓮声道。

“杀……”

贼人当中还有一个兀自不服,大叫了一声杀,但才向齐牛这冲了两步,叫声便嘎然而止,因为齐牛已经一槊刺来,贯入他喉中!

再次拔槊之后,齐牛又道:“谁还不服,尽管来死!”

他说了二十四字,夺了两条性命,都是这些残寇中最为凶悍者,见他这般模样,流寇面面相觑。

他们可是跟着混世王闯惯了的,投降……对他们来说,并不是什么不可能事情,事实上,此际流寇惯用的两大绝招,一是诈降,二是逃窜!

“愿降,愿受招安!”有人顿时叫了起来。

“好了,大功告成了。”孙临见到这一幕道。

俞国振站在山脊之上,却是冷笑:“这是想把我当成陈奇瑜耍啊,想受招安……噗!”

“你要杀俘?”孙临讶然问道。

“我自然不会杀。”俞国振嘴角微微撇了撇:“我又不是官兵,接受投降可以,却没有资格招安。先将这些贼人都绑起来吧,咱们还有一仗要打呢。”

官兵做其余事情不太行,但绑贼还是挺利落的,但他们很快发现,家卫不仅打仗胜过他们,就是捆人,也比他们迅速。圣堂.三百余残贼,也就是两三分钟时间,就全部被捆成一团,嘴里也塞上了破布,一个个被绑在那儿。

他们被堆成一堆,那些死尸也被弄了起来,特别是混世王,直接绑在了树上,在混世王身前,几个家卫兴高采烈地开始刨坑,不一会儿刨好之后,还将两口箱子埋在其身后地下。紧接着,田伯光穿着衣裳过来,从那两口箱子中抽出一根长长的引信,绕着绑着混世王的树转了十余圈。

有混世王尸体的掩护,从正面是看不到这引信的。

孙临啧了两声:“济民,当你的敌人,当真是生不如死啊。”

“你说错了,当我的敌人,应该是生死一样。”俞国振微笑道。

这一战全歼混世王及其亲卫,哪有不惊动渡口贼人的,渡口千余贼人闻声过来,但等他们赶到时,混世王已经死了,而他最精锐的亲卫不是战亡就是被缚着,混世王自己的尸体也被钉在一棵树上,而在周围,虽然一片狼籍,可却看不到别的敌人,只有方才那红衣女子身影闪了闪,似乎从混世王身前逃脱。

这种诡异的情形,让诸贼都是愣了愣。他们推了一人前来查看,那人小心翼翼来到混世王身前,唤了一声,发觉混世王已经死透,回头便哭道:“大王死了!”

“什么?”

其余人见没有什么异样,这些流贼虽然个人骁勇,但毕竟没有什么军纪规矩,因此便拥了上来。他们才到混世王身前,然后一声惊天动地的巨响,周围的山林都震得发出轰鸣,而在山脊上的俞国振眼里,也升起一团浓烟,无数砂石尘土扬起,遮住了他的视线。

虽然只是黑火`药,可是超过五十斤的颗粒化黑火`药埋在地下,它的爆炸效果也是相当惊人,群贼又都是围过来查看,因此死伤狼籍,少说也有几十人当场炸成齑粉,另外冲击波又震伤了百余人。

“好狠!”孙临放下捂着耳朵的手,喃喃地说道。

俞国振却觉得,自己或许该考虑建立化学工业了,若是改进了火`药配方,这一下,就可以去掉一小半贼人。

虽然对一千七百贼人来说,炸死炸伤的只是少数,可他们本来就是群蛇无首人心惶惶,猛然遇袭之后,震得七昏八素,就在这时,俞国振又下令:“射击!”

爆破掀起的尘土才散去,连绵不绝的火枪声便又响了起来。家卫依旧是居高临下,一排排的弹丸射了下去,那些晕头转向的贼人顿时更乱,转眼之间,贼人已经溃了。

见到这伙贼人四散逃开,俞国振微松了口气,这战算是真正胜了。

此战至此,混世王自己战死,忠心的亲卫或死或擒,其余附庸,则散乱逃亡,已经不足为虑。对于田伯光来说,看着自家小官人一次次获胜,已经不算什么惊奇的事情,而对于孙临来说,虽然每次都觉得俞国振奇计百出,可象这次这般,将贼人诱使分兵,然后再连战连捷,仍让他觉得不可思议。

贼人仿佛就象是棋子,而俞国振就是棋盘外的棋手,调动贼人,让贼人自己步入了死路之中。

论年纪,自己比他要长,论读书,自己比他要多,论武艺,自己箭术他拍着马也赶不上,但他只脑子好使一样,就将自己所有的长处都比了下去!

想到这,孙临虽是不嫉妒,却多少有些沮丧。

俞国振没有想那么多,他已经在思考下一步该如何了。他举起望远镜,又向渡口处看去,渡口那边已经乱了,他向着孙临笑道:“克咸兄长,你领着官兵,是去杀贼还是去救百姓?”

孙临刚想说要去救百姓,忽然心中一动,俞国振年初之时招徕人口的事情,他也是知道的,因此话到嘴边便又改了口:“我们追贼去!”

他手下的官兵自然更愿追贼,追亡逐北,有首绩可砍,有功劳可拿,解救百姓却是件麻烦事情,况且这些百姓既然落入贼人之后,必是被收刮一空的,辛苦半天,却没有多少好处。

见他如此选择,俞国振叮嘱了一声小心贼人狗急跳墙,便带着家卫下了山,在山谷中寻回马后,便向着渡口处狂奔而来。

“小官人,这收容百姓可是吃力不讨好的事情。”田伯光跟在他身边抱怨道:“咱们随身带的粮食可不多,若是百姓多了,咱们只怕反受其累。”

“是倒是这个理,但既然咱们将断后之敌击溃了,总不能让百姓被余贼带走。”俞国振笑道:“而且,新襄还要人呢。”

“新襄还要人?”田伯光有些惊讶:“小官人不是说,如今新襄已经不是寨,而是一座镇子么?繁华都胜过钦`州了,若是再进人口,只怕朝廷会聒噪!”

“还有会安,还有更广阔之地。”田伯光因为留在襄安,因此对于俞国振的一些战略,吃得并不透,俞国振也不怪他:“伯光,天下广阔,只守着大明的这些疆域,如何能成!你也与我去过钦`州,往常你以为那是蛮荒之地,可到了那边就知道,那边土地肥沃,物产丰饶。如今在钦`州之南,南海之外,还有的是这般水土肥美的土地,那些白皮洋夷为何万里迢迢劈波斩浪来咱们这边,不就是来占地盘的么?我们若不乘着如今把占住,必然会遗患未来祸害子孙!”

田伯光闭口不说了,俞国振的心情却依然激荡,说服一个田伯光,那是非常容易的事情,但要想让整个华夏都意识到这一点,却极不容易。东南的那些岛屿小国,原本就是向华夏称臣纳贡的藩屏,身为其宗主之国,在欧洲殖民者蜂拥而来之时,维护自己的宗主权利,那是理所当然的事情,甚至可以说,在东亚建立以华夏为宗主的政经秩序,乃是身为华夏之民的天职!

不履天职,必遗后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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