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证明,老子永远比儿子霸道,老子永远比儿子不讲道理,李国达和李国雄联合起来,都没有斗得过李大庄。
今天傅学华去了李大庄家里蹭饭吃呢,李大庄和金山大队余三坡的亲事很快敲定了,今天两家人在一起吃饭呢,傅学华不管在北山,还是在金山大队,都是大人物,而且和李大庄的关系很好,所以邀请傅学华一起来吃饭。
傅学华到了李家,发现余家的人还真多,老一辈的没来,就是余三坡一家人,居然有四个女儿三个儿子,还有孙子孙女和外孙外孙女,真是好大的一家子啊。
真不明白,结了婚的女儿,还带着孩子过来凑什么热闹?
这个年代,家家户户,都是相当多的人口啊。傅学华有点为李大庄担心了,留下来的200斤玉米,不知道够不够办喜酒啊?
小一辈的没资格和跟傅学华打招呼,李大庄把余三坡帮傅学华介绍了一下。
余三坡,傅学华见过几次,金山大队组长带着他们帮傅学华干呢好几天,虽然见过,可是没有说过话。
论年纪,傅学华就比余三坡小儿子大几岁,可是地位差别太大了,傅学华说话的时候,余三坡的大儿子都要靠边站。
李国达一脸幸福的样子坐在边上,眼睛还不时瞄一下自己的对象,也不说什么当兵,什么上战场的事情了。
李国达的对象叫余小敏,是余小琴的堂妹,也是余小琴负责牵线的,李家和余家的亲事基本算成了,两家都很满意。
李家的条件变化的太快,还没有适应新的地位,所以挑对象也没有那么多挑剔,要求女孩长相说的过去,关键是要能干活,毕竟李国达就是一个种田的,以后还是依靠种田讨生活呢。
余家的姑娘,干活那是不用的,就是现在的余小琴,在镇上生活了那多年,回到乡下,还不是一样下田干活吗?
长相麽,余小敏长的还算不错,苗条的身材,大大的眼睛,就是有点黑,皮肤有点粗糙,不过那是长期干活造成的,乡下的女孩,有几个不干活的呢?
不过跟乡下的女孩相比,余小敏也算拔尖的,至少比舒明珠长的漂亮多了,要不然李国达也不会看得上啊,李国达还是蛮挑剔的,而且还有点花心呢。
当然,余小敏肯定比不上梅淑华,也比不上傅淼,更比不上刘怡君,可是李国达的条件就那样了,今年22岁了,要不是李家的条件好,余三坡还不答应呢?
余小琴笑呵呵的说道:“学华,看到我们余家的姑娘吗?都是漂亮的姑娘吧?等你娶老婆,我帮你介绍啊?”
余三坡马上拍马屁的说道:“学华啊,我们余家还有更漂亮的女孩,要不要介绍一个啊?我们余家的姑娘,上得了厅堂,下得了田地。”
傅学华看了看余小敏,有点嫌弃的说道:“过几年再说吧,不过我不种田,我的老婆肯定也不用种田了?”
梅淑华听到不种田,有点期待的看了一眼傅学华,有点郁闷,怎么这个呆子对自己没有反应呢?
余三坡急忙讨好的说道:“不种田更好,我们余家的姑娘,会持家过日子。”
傅学华没好气的说道:“我不怕老婆败家,我养得起。”
余三坡有点尴尬了,这个倒霉孩子,还能好好聊天吗?
李大庄打圆糊的说道:“亲家,学华和你开玩笑呢?亲家,国达是我的大儿子,跟我受了很多苦,我本来打算盖好房子再让他结婚的,可是现在盖房子的事情有点耽误了,有点对不起啊?”
李家的情况,余小琴当然给自己的堂妹还有本家佬佬介绍过了,再说,李大庄门口又是砖头又是土坯,还有那么多木材,明显是打算盖房子。
可是为什么房子没有盖呢?
原因大家都知道,这个有什么好计较呢,材料都买起来,还担心房子盖不起来吗?
本来亲事打算年底定下来的,过了年等房子盖好了再结婚的,可是现在李大庄想当兵,所以李家着急,要找个老婆拴住李国达,虽然没有房子,可是愿意在彩礼上补偿余家。
余三坡能有什么意见,找到李家这么好的家庭,已经偷着笑了,早点就早点,没有房子有什么关系,李家的条件,还盖不起房子吗?
方圆几十里,想和李家攀亲戚的人多着呢,要你是自己的女儿长的漂亮,抢占了先机,这种好事情还轮不到自己呢?
李国达结婚,除了房子没有准备好,其他的也没什么好张罗的,这么多年,李国达的婚事,一直是李家的大事,所以该准备,早就准备好了。
余三坡带着女儿看了看李大庄家里结婚的用的,顿时满意的没话说了,很多好东西,自己都没有见过。
马兰马上解释说道:“这些东西,都当初国生和学华去省城的时候,在省城买的,很多东西,以前都是贡品,现在是新社会,劳动人民翻身,我们才有机会见识这些好东西?”
贡品?
这两个字有杀伤力。
傅学华点头说道:“国达哥和我关系不错,特意带回来给国达结婚的用的,就算镇上刘组长,他们家里也没有这些好东西,花钱都买不到啊?”
余小敏的大姐摸着棉被羡慕的说道:“这是缎子?城里人用的?真够精致啊?”
傅学华没好气说道:“这是丝绸,比缎子高档多了,缎子用的都是假丝,混纺的,丝绸用的都是真丝,一套丝绸,可以买两套缎子?”
哇,很多人吸了一口冷气,这个年代,床单能用上缎子,那已经是非常奢侈的事情,就算以前的土主,也不是人人都舍得用缎子。
可是没有想到,李大庄这个泥腿子,居然准备丝绸,那可是达官贵人才有资格使用,李国达有那个用丝绸命吗?
丝绸啊,虽然江南养蚕的很多人,可是谁有真正舍得用吗?
很多人还是第一次见过丝绸,摸起来好舒服。
哎,也只能摸摸了,买?
那是做梦?
要不是傅学华送的,李大庄也不可能给儿子买丝绸,这一套床上用品,没有小一百,怎么买得起呢?
本来余家还想讨论结婚的时候做几套新衣服的问题,后来觉得讨论这个问题太掉价了,李家的布料还真不少,就连稀罕的的确良都有。
的确良,在傅学华眼里不是好布料,可是大家不这么想,几乎所有人,特别是年轻人,对的确良爱的要死,有一套的确良做的衣服,足够吹嘘半天了。
舒明全和李国雄都有一套的确良,平时都不舍得穿,遇到什么大事情的时候,才舍得穿出来嘚瑟一下。
还有傅学华送的棉布,李家也存在哪里呢,现在李国达的终身大事,李家肯定都要动用了,马兰等着抱孙子,等的头发都白了,哪里还会亏待余小敏啊。
马兰嘚瑟的说道:“亲家,你们看看还需要什么,我尽量凑齐了,房子的事情委屈了两个孩子,别的事情上可不能耽误了。”
李大庄也豪气的说道:“亲家,以后大家不是外人,有什么事情尽管说,要是缺什么,我们马上买,我们买不到,可以让我家老三帮忙去市里买?”
余三坡急忙客气说道:“够了够了,你们家条件,都是顶尖的,我们家小敏嫁到你们家,以后算是享福了。”
李大庄忍不住哈哈大笑,装逼那么久,不就是为了自己的老脸,谁让自己有能力装逼呢,要不是今年的玉米都捐献了,自己家里的条件更加宽松。
李大庄的婚事定下来了,找个好日子就办酒,傅学华以为李家要消停了呢,结果李家忽然有发生了天大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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