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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9章 铁血浪漫(1 / 1)

前世,秦慕白曾是一个狂热的驴友,走遍名山大川,寻古迹、猎奇景,是为人生一大爱好。曾经,他也对辽远的大漠草原与粗犷的高原戈壁满怀憧憬,还不止一次的组织驴友驾车出游。到过西藏的高原,去过内蒙的草原。

曾经他以为,能在布达拉宫留下足迹并求来一串喇嘛佛珠,已经算是心愿得尝。现在他才明白,原来一千年前的大漠与戈壁,才是正真的考验。那景色,也才他梦想中该有的模样。

万里戈壁,茫茫无垠;长烟落日,山河壮丽!千军万马奔腾而前,卷起黄沙百丈。马踏山河兵戈生辉,说不出的苍凉与雄壮!

一路上不乏遇到往来的商旅,驼铃叮当,满载着货物与疲惫。风沙雕琢他们的面孔,如血的残阳将他们的身影映在古老的残垣之上,再如何高明的画师,也绘不下此等完美的画卷。

这便是丝绸之路上,既有的景象。

自打从跨过渭水出了泾州境内,这份苍凉与雄浑的感觉,就越来越明显。千里大漠人烟稀少,万余兵马行走在它怀中,也显得如此的渺小。

火云马祖籍西域,来到这干旱缺水又多风沙的地方,它像是回到了故乡反而更加兴奋,脚力也越发雄健,终日不知疲倦的奔跑。

秦慕白算是明白,李世民为何如此苦心孤诣的,要在兰州成立中都督府,设立大唐经略河套与将来制霸西域的军事据点了。兰州州城距长安有一千四百里路程。一路上来,多是戈壁大漠。人缺水,马少料。在冷兵器时代,军队的补给是制约军队战斗力的一个重要因素。否则,当年霍去病深入大漠取粮于敌袭转万里,就不会成为一个战争史上的神话。

此行,秦慕白带来一万步骑,马匹普及率甚至超过百分之百。但是,行军速度平均不到一日百里。究其原因,就是后续补给队伍的行进速度过慢。但是,大军又不能扔下后面的一万多民夫与八千余车粮草,饿着肚子前行。饿肚子还是小事,实在没办法还可杀马取肉。但大军一日无水,必定生乱。

步入大漠三五天之后,秦慕白不再感觉这长烟落日的大漠有何浪漫可言。相反,这就是一场艰苦的行军跋涉。白天干燥多风沙尘猛烈,夜晚清冷滴水可以成冰。更难熬的是入夜之后,面对无垠无际一片漆黑的天地时,心中泛起的对故乡与家人的思念。

羌笛何须怨杨柳,春风不渡玉门关。

一曲道尽这些将士们的心中滋味。到了边塞又将面临无情的战争,可怜无定河边骨,犹似春闺梦里人。这一万多将士,身上又担负着多少人的牵肠挂肚?他们都只能和秦慕白一样,将这些深埋藏在心中,挺起脊梁拿起刀枪,去血火的战场谱写属于他们的篇章。

长年不休的边塞之风,也不知见证了多少热血男儿的生死悲欢。在这里,他们唯一能享受的,就是此间独有的——铁血浪漫!

十七天的行军,秦慕白瘦了一圈,黑了一层。华丽的袍铠已被肆虐的黄沙与干冷的西风,洗礼成了半旧的成色。

可是,人却更精神了。战马,长枪,夕阳下古老高大的城楼,一起被拉长的人影。翻滚的旗幡猎猎作响,秦叔宝骑着战马,亲自出迎。

父迎子,古之罕见。

三军将士全体下马,秦慕白大步而前单膝一拜,大声道:“末将秦慕白,拜见大将军!”

万人齐诺——“拜见大将军”!

一片齐整的衣甲声响,震动翻云。

“起!”

秦叔宝一手抓住儿子的手腕,重拍他的肩甲。

秦慕白便起了身,对着父亲展颜一笑:“父帅,我来了!”

“好!”

秦叔宝凝眸看了秦慕白几眼,又放眼看了看他身后的一万虎狼之师,放声大笑:“从此,兰州即是家门!众将士,随老夫进城!”

“诺——”

没有客套,没有寒暄。秦叔宝一手抓住秦慕白的手腕,放声哈哈大笑,大跨步流云向前。

战袍与灰须一并飞扬,他这个注定属于战场的男人,终于有了一个与之并肩作战的儿子。此时心中之畅快,从他苍老又奔放的笑声中,一览无余。

三军将士整顿队型,依次入城。

边塞不同于内地州县,兵马皆是屯于城中。此前,已有薛万彻与薛万彻兄弟率万兵马到来。秦叔宝将其一支兵马,调往面对大非川的咽喉要地——鄯城驻扎;另一路,则是去了兵家重地凉州屯驻。三处军镇各成犄角,形成了一个牢不可破的铁三角,将大唐河套疆域镇戍得固若金汤!

进城之后,万余兵马以折冲府为单位分别屯扎于城中各处军屯。兰州之地,战事频仍。本地的百姓司空见惯,但凭头顶有流矢如雨,依旧嬉乐如常。但有王师开抵而来,就如同过节一般的喜庆。

此时,城中百姓自发的组织起数支慰军队伍,迎接新来的将士。担茶送水搬运物资,送鸡送鸭犒劳将士。热乎乎的茶饭与澡汤,对于行军半月有余苦行僧一般的将士们来说,简直是雪中送炭!

边塞之地,军民鱼水,名符其实。

秦慕白进城之后便被父亲“逮”上了西面的城楼。父子二人既无嘘寒问暖也无闲言絮语。秦叔宝一手握剑一手指向前方一片黄沙的无垠之地,喝道:“三郎,看!”

“孩儿只看到一片苍茫。”秦慕白答道。

秦叔宝放声哈哈的大笑:“错了!”

“那父帅看到了什么?”秦慕白不由得有些好奇的问。

“大好河山!”秦叔宝凝眸看着远方,灰须被吹得高高扬起,脸上的神色,当得起“深情”二字。

过了半晌,他又用他特有的苍劲又雄浑的声音说道:“也便是我等武夫,驰骋之地!”

秦慕白突然打了个颤。

父亲的话语,似有魔力。

竟如此轻易的,让他热血沸腾!

“毕竟,我的血管里流趟着和父亲一样的鲜血!我们,同属于这一片关河,这一块战场!”

秦叔宝一向吝于言辞,更不是才华满腹的诗人。但他的一字一句,都有如血管里奔涌的战神之血,充满激情与豪迈!

万里戈壁丝绸之路上,兰州如同一颗明珠,孤独又骄傲的矗立。兰州的军队,兰州的民风,也一如秦叔宝的情怀与个性。简单,苍劲,雄浑,霸气!

来到这里不到一个时辰,秦慕白居然就爱上了这里。虽然这里没有长安的富庶与繁华,没有襄阳的精致与典雅。但他感觉,这处地方总给他一种莫名的亲切感,还能激发他内心深处隐埋的热血与激情。

仿佛,自己生来就属于这里!

傍晚,秦叔宝在城中的中军军屯里设宴,为新来的将士接风。

熊熊的篝火,大铁盂煮羊肉;粗糙的土瓷碗,琥珀色的老酒三勒浆。众人举至肩齐酒水激荡,一声喝下“干”!

便只听到一片咕噜咕噜的声音,所有人碗底朝天,然后放声哈哈的大笑!

银刀切肉,撕扯咬嚼无须斯文;席地而坐,欣赏本地百姓跳起的胡旋跳枝舞,五彩的发瓣和纯朴的歌声一起飞扬,伴之以冲天的号角与隆隆的军鼓。

这就是边塞!

用宇文洪泰的话说——“这地方,太他娘的过瘾了!肉,就是要大块的吃;酒,就是要大碗的喝!上了阵,光帮子砍人,一刀下去人马俱碎,淋一身的血,回来继续大块肉、大碗酒!”

秦慕白头次觉得自己的文采居然不如宇文洪泰。他的这些话,简直就是对眼前风采的最佳写照,没有比这更贴切的了。

酒至半酣,许多将士都起了身来,和百姓们一起起舞。汉舞也好胡舞也罢,交织在一起,别是一道风景。

这比宫庭之上那些妖冶舞妓,跳起的漫妙舞蹈更具魅力。

肉尽酒干,宴席便似要罢了。

这时,不知是谁吹起了笛子。悠扬的笛声在归于宁静的夜空里轻盈的传来,了了远远,似天境仙音。

曲调无名,却别有一番悲怆与苍凉之意。勾起了许多将士的思乡情怀,又加上酒水的刺激作用,竟有许多宁洒血不言泣的热血男儿,暗自抹泪。

“我们的浪漫,他们不懂!”秦慕白微笑。他很享受这样的感觉。和这样的人朝夕相处,痛快,且浪漫!

“父帅,有琵琶么?”秦慕白问。

“有!”秦叔宝一笑,“兰州,蔫能没有琵琶?”

片刻后,一曲《霸王卸甲》,铿锵悠扬。

已然沉醉的兰州军民,闻琵琶惊弦,寂动九天!

秦慕白觉得,这是他两世为人有生以来,弹得最出彩、最投入、也最动情的一次!

眼前,似有千军万马踏梦而来。夜风阵阵呼啸而过,黄沙滚滚兵戈碰撞,鲜血与激情一起飞洒。尘嚣落定,铁血男儿的浪漫情怀,转托夜风寄往千里之外的故乡,与亲人共享思念。

“好风、好曲、好琵琶!”一曲罢了,有人大声称赞。

秦慕白已是快要醉去,哈哈大笑放声道:“好兰州、好男儿、大好河山!”

秦叔宝抚着灰须,点头呵呵的轻笑,摆了摆手:“臭小子,仍就是这般酒量,丢我的人——来呀,将他抬走!大家继续!好酒好肉都搬来,今日但凡没醉的,半月不得沾酒肉——此乃军令!”

“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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